著作权的行使有哪些禁止和限制?
限制著作权行使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法定许可原则、合理使用原则和合法使用原则。一般来说,法定许可方只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合理使用方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在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作品,但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二十三条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民教育规划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准使用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编入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文字短篇、音乐作品或者美术、摄影作品单篇,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