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花钱吗?

打官司需要钱吗?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

视案件而定,一般来说不需要公诉案件,其他案件需要交费。

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以下标准缴纳: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缴纳50元;

2.超过654.38+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支付;

按2亿元计算,一审案件受理费预交300元。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启动二审程序的,按照一审受理费预交。

(2)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案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0000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缴纳。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3 .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10每案赔付50元。

第二,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各地民商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不一,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的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费、二审代理费和执行代理费。

三、在诉讼过程中,有关申请费用如保全费,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标准收取。

四、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了判决,那么,就没有必要申请执行程序。

可以省下提前支付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那么就会涉及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还应当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5.如果你赢了官司,你可以尽快在法庭上拿到钱。否则,很难预测。

看完以上,你应该已经知道打官司要多少钱了。其实这个费用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来定。一般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所需的诉讼费用标准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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