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的类型有哪些?
1,专利发明和非专利发明
根据发明的具体目的是否是为了获得专利,所有发明分为两类,即专利发明和非专利发明。
(1)专利发明以获得专利为目的,最终也确实获得了相应的专利。
为了进行专利发明,我们必须详细学习和理解专利法律法规。专利发明有特定的含义和范围,以及明确的要求和特征。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大类。
在专利法中,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实用新型,有人称之为“小发明”。专利法所称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在专利法中,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非专利发明是不以取得专利权为目的,最终未取得专利权的发明,称为非专利发明。
非专利发明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科技发明一般只利用自然的客观规律创造新技术——强调原创性。它的定义相当严格。换句话说,科技发明在数量上要少得多。
b、我国发明奖条例中的发明,是指具有“先进性,为前人所未发现,并能被实践所应用”三个条件的重大新的科技成果(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条例》)。
C.日常发明这是数量最广泛、技术水平低、实用过程不复杂的发明。除了上面提到的非专利,还指具体应用于实际生产、生活、管理、学习等各个领域的技术创新、新方法、新工艺、新仪器、新器具等小发明、小改革。
当然,日常发明本质上并不逊于专利发明。
从事发明创造的,应当在发明创造活动之前明确自己是打算从事专利发明还是非专利发明。这是至关重要的。
2.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职务发明具体定义如下。发明人或者设计人(1)在自己的作品中作出的;(二)辞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承担的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一般来说,职务发明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作出的发明。
非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退休、辞职、调动一年后独立完成的发明创造,也包括失业个人独立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在权利义务上的区别非常明显,各有利弊,值得关注。
3.实体发明和方法发明
实体发明也称客体发明,具体是指发明的结果以一定的空间和色彩状态表现出来,是直接物化。通常指具体的产品,如工具、器具、零件、装置等。
方法的发明意味着结果的非物化。应该通过文字、符号、图形、动作、口语等其他形式间接表达出来。如:某一工艺流程、技术操作方法、可行性规则等。
4.创造和改进发明
创新发明也称为全新发明和纯发明。意味着这项发明的成就是前所未有的、开创性的。比如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现代的人造卫星,晶体管。这样的发明在科技史上往往是划时代的。
改进发明是指在原有的对象或者方法、工艺流程的基础上,对发明过程或者其结果进行修改和改进,使之更加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