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需要哪些步骤?...
注册公司:
1.名称核实:去工商局拿一份《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要取的公司名称,工商局会在网上(工商局内网)搜索,看是否有重名。没有重名的,可以使用该名称,并出具《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手续费30元。
30块钱可以帮你搜索到五个名字,很多都是重复的,不用去试常用的名字,免得浪费钱。
撰写公司章程:
你可以从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本章程最后应由全体股东签字。
雕刻私人印章:
去街边刻印章的地方刻个私章。告诉他们刻一个企业私章(方形)的事。费用20元左右。
获取会计事务所的“银行询证函”:
联系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要加盖清新章)。如果不清楚,可以看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很多。
去银行开公司验资账户:
全体股东带着自己的股份份额到银行,带着自己的公司章程、工商局出具的名称验证通知书、法定代表人个人印鉴、身份证、验资的钱、空白查询函表格到银行开公司账户。你要告诉银行是验资账户。在开设公司账户后,每个股东会根据自己的出资额将相应的钱存入公司账户。
银行会给每个股东发缴款单,并在询证函上加盖银行印章。
处理验资报告:
持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的问询函、公司章程、名称验证通知书、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在500元左右(注册资本50万以下)。
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登记,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册、董事经理监事、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等。填写后连同《名称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租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并提交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领证了。
这个费用在300元左右。
办理税务登记:
领证后,15天内到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2006年是中国法治进程中重要的一年。不仅新公司法将于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实施,物权法也很可能于2006年颁布,这也标志着我国民法通则颁布20周年。
(我常常觉得有些前辈的伟大是不可思议的。早在1986年,高瞻远瞩的《民法通则》就确立了民事主体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民事权利和责任等社会基本原则,对我们今天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具有现实的历史意义。)
首先,法律每天像空气一样围绕着我们,你卡里的钱是属于你的,你买的飞机票可以上飞机等等。总的来说,对于我们日常的社会经济生活,主要分为三类法律,一是主体法,二是交易法,三是监督法。也就是说,先规定社会上或者市场上有哪些主体,是人还是企业,如何设置等。,然后规定主体之间的交往要遵守哪些规则,最后规定政府如何监督这些主体及其行为。
所以在我个人的理解中,合同法和公司法是最重要的法律,因为合同是交换的媒介,公司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从汽车到牙膏,没有人能自己生产自己需要的所有东西,所以需要分工交换。从原始人用鹿肉换苹果开始,大家就已经形成了不成文的契约;在社会化大生产面前,个人的力量是弱小的,社会资本聚集在一起然后通过专业人士的操作生产出一批蒸汽机,把技术变成产品。没有公司制度,就没有资本主义,就没有社会化大生产。
就像3000年前罗马法宣布“神圣的私权和契约自由”一样,我国新公司法宣布“鼓励投资和意思自治”。在法律上,意思自治的另一面是自我负责,这两个意思加起来就是自由。
一.公司和有限责任
公司是由股东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股东的出资一旦进入公司,就属于公司的法人财产,股东依据公司法只能享有和支配,不能直接支配。这就是权利守恒定律。公司给你股东权利,换取别人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是一个组织,也就是一个社会,有内部结构;公司不是人,但法律赋予其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如果变成虚构的人,就是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准确的说应该叫“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也就是说,公司的责任是无限的,股东的责任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如前所述,有限责任制度是17和18世纪西方国家最伟大的发明,在股东财产和公司风险之间铸造了防火墙,以最大效率集中社会资本。历史上最早最著名的公司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公司本质上是股东获利的工具,但客观上却成了组织社会资源最有效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说,公司制度的出现是中国古代生产效率开始落后于西方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第二,股东人数与一人公司
以前注册公司的要求是2-50个股东,也就是至少两个人才能成立公司。下个月开始,一个人也可以注册成立有限公司,也就是新公司法规定的一人公司。
我理解现行制度主要是为了方便现有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要求。至于我们自然人成立自己的一人公司,我强烈推荐。
其中一个原因是设立条件比较高,比如注册资本要求65438+万,而普通的有限公司只要求3万。二是个人财产风险巨大。我们知道,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要在投资范围内承担风险,直到血本无归,不能拿财产。但是,当一人公司出现债务风险时,法律首先推定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然后给你机会证明你的个人资产和公司的资产完全不同,你的钱和公司的钱是两回事。如果你能证明,你将被免除。如果不行,就用自己的财产来清偿公司债务。现实中,很难说你的手机话费是你个人的事情造成的,还是公司业务需要造成的。
但是,如果你在和别人合作的时候遇到一人公司,我觉得你反而可以信任他,因为他有勇气把自己的人生和公司绑在一起,我觉得他的信用度高。外国人喜欢用自己的名字作为公司的字号,因此获得更多的信任利益,因为这意味着“做生意就是做人”的理念。
我们一直主张房屋中介、留学咨询等公司应该实行公司与股东的连带责任,比如合伙企业,避免一些人利用股东的有限责任来诈骗社会。如果他们骗了钱,他们就会逃跑,把钱据为己有。你找他,他说你找公司。该公司是一家有限公司。对了,律所是合伙的。)
三。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此前咨询公司注册资本为65438+万元,零售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生产批发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需一次性缴足。所以很多钱不够的人只好去找“工商代理”筹钱注册,所以我们把50万的牌照称为“垃圾牌照”。从诞生那天起,这家公司就一点都不可信。
现在,完全变了。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3万,无上限。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一般在两年内。但首付不得低于20%或低于3万。(金融、房地产等有特殊资质要求的行业以其要求为准。)3万元可以开一个有限公司。至少从表面上看,当董事长成了一件轻松的事。所以,那些建议在事业上花多少钱的人,还是按照自己现实的计划简单投资吧。
这其实更多的是市场准入,是鼓励投资。很多时候,如果法律和政府给公司设置更多更高的门槛,就是在人为地制造稀缺性。“卖白菜必须要有30万的注册资金,甚至必须要有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定,看似保护消费者,实则是在拍整个农贸市场。这种垄断应该被诅咒。当盖茨和保罗刚创办公司时,他们设计交通灯的控制软件,需要两台公司规模的计算机。当他们变得更大时,他们会有一个微软帝国。
出资方式,只要能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均可作为出资。钱、车、房、商标权、债权、股权都有,这是两个要求。一个是非货币资产必须先评估后出资,一个是货币出资至少要占30%。
其实大多数情况下,这对于中小公司来说并不是障碍。如果没有很多钱,先付款,公司成立后再购买非货币财产,效率更高。但新规对于控股公司,或者投资技术,未来想上市的公司来说,过于宽松。
第四,分红比例
过去,股东只需按出资比例分红。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公司里的人都知道,有的股东出资少,但有的股东有客户,或者有技术,钱不是全部。所以按出资比例分红往往是表面的,需要私下做个约定,把应该给别人的部分给回来。
现在没事了。规定是:1。按照章程分红,随便你要;2.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红。这是因为现在允许分期投资,到分红的时候可能还不是全部资金,所以按照实际比例来分比较公平。
所以:比如一个50万户的公司,50万户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户分80%奖金,户分20%。如果没有约定,假设分红时,大老板实际分红65438+万,二老板分红30万,那么分红比例为25%到75%,二老板不吃亏。
动词 (verb的缩写)法定代理人
以前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公司董事长。有的人做了四五家公司的董事长,不可能天天盯着沙滩,但责任还得顶住。
现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都是有任职资格的,这是公司章程决定的。
补充提醒一下,很多公司的法人代表都喜欢自称“我是法人”。这是错误的,请记住:法人不是人。按照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不要骂自己。你可以称自己为“法定代表人”,这样不规范,但至少可以接受,最好能规规矩矩地使用“法定代表人”。
不及物动词经营范围和生产条件
以前总是强调公司的业务范围,超出了就不工作了。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前几年从海淀工商改革为经营范围不受限制,除了需要专项审批的。这次新公司法的态度是,经营范围还是重要的,应该写进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但是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不认为违法或者无效。换句话说,如果你违反了法律,那也是违背行业管理规律的。注册资金3万元不能经营机场建设,不违反公司法。
在注册公司之前,你需要提供生产条件的证明。比如服装生产就要看你的设备。其实在成立公司之前就让人家买设备是不合理的。这次都是免费的,只要有办公场所。
七。公司的再投资
以前公司总是把对外投资限制在不超过50%,声称是为了保护债权人,忘了长期投资本身就是资产负债表左侧的一个大项,好像把钱扔出去和扔了一样。
现在不行。随便啦。想投多少就投多少。当然,如果你投100%,如果你觉得合适,可以投。我觉得有点不靠谱。
但是现在对再投资有一个特别好的限制,就是你不能对你投资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也不能担保。不要投资一个公司,然后去银行担保贷款,对其他债权人不好,因为你是用自己的资产担保自己的资产。
总之,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或者集团公司可以在各种霜冻中自由竞争,账户上没有上亿元投资的尴尬消失了。
八、小公司审计豁免
我以前经营过一个小公司,但是一到年检就很麻烦。本来资产就不多,还要审计才能做年检。全都是空的。现在新公司法提出小公司可以免审计。当然,还要看工商局下一步怎么做。但简而言之,方便投资者,尽量不打扰你是立法的价值取向。这是进步。
九、知情权
新公司法致力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对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有意义,都应该掌握的信息,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这就是信息不对称。新公司法对利害关系人的信息披露做了很多规定,从股市圈钱操作到松花江上漂浮的化学品,这是一部好法。
知情权有两种。第一,任何人想了解一家公司,或者想和它做生意,都可以去工商局查档案,这是公开的。第二,只要是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就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决议和账本,比如查出公司给了谁回扣。这是一种武器。(股份公司要求1%股权并持有一定时间)
X.小股东(退股权、司法解散等。)
其实有时候在一个公司做小股东也挺郁闷的,因为大股东欺负你或者双方关系恶化。有的公司决定你不同意,但你也没办法。你太小了。但是你现在还不能走,因为注册资本逃不掉,找不到合适的人折股。
现在好办了,你可以要求退出,公司会买你的股份。也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公司决议无效或撤销。真的失控了。可以去法院,要求司法解散公司。当然,事情不一定要这么激烈,但是你有了更多的手段,也就意味着你在谈判中有了更多的筹码和主动权。这是法律给你的保护。
另外,基本上一个公司要做的一个业务,如果和大股东有关联,关联股东在决议的时候就失去了表决权,要退出,这也是很科学的。
新《公司法》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它强调救济手段。谁给你一个权利,基本上都会告诉你,如果这个权利被侵犯了,该怎么做,找谁,走什么程序,怎么起诉。这种强调救济性和可操作性的立法思路,给了社会更多的实践规范,非常难得,值得借鉴。
XI。高级董事和经理的义务
高管有更多的义务,鼓励谨慎和独立,也要求忠诚和勤奋。具体内容真的挺多的。但最重要的是把挪用公司商机作为调查对象。
切断公司的账单是很常见的。无论是砍掉亲戚朋友开的公司,这都是一种“机会职业”。过了元旦,你再这么干就要小心了。
十二、股权继承权
有限公司在法律上属于合资公司。人在一起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比如合伙,(甚至夫妻)。资本-合资是纯资本结合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甚至不认识。买上市公司股票的人多了,彼此也很少认识。有限公司的信用,既要靠人,也要靠资本。所以你在选择伴侣的时候,会看对方是谁,对方的资金实力有多强,你会付出信任。
一个股东死了,股权可以继承,这没问题,但是其他股东不愿意和新的继任股东合作,我也尊重不了你父亲。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权不能继承,股东去世后公司自动购买其股权,可以继承的就是这笔购买款。
十三。撤销存在
公司被撤销是很常见的,做不下去了,或者只是再拍一张照片,把原来的公司留在那里,甚至有的只是为了逃避债务。
现在已经明确,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仍然存在,可以作为被告。如果股东有不当行为,就要继续承担责任,甚至懈怠清算,给债权人造成损失,股东就要赔偿他人。
这才是真正保护债权人,保护市场秩序的法律。
十四。社会责任
新公司法确定了公司要承担社会责任,这是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从环境、客户到小区里的居民。喜欢在公寓工作的公司要小心了。
我不太明白哈耶克等人的想法。他们认为公司除了追逐利润不需要有良心,公司和里面的人不可能都是动物。诚然,公司是股东获利的工具,但工具理性并不能完全取代价值判断,尤其是在中国的传统中。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不得不像美国一样为富人和未受过教育的人补课。俗话说,GDP衡量的是一切,除了让我们生活幸福的东西。
公司的社会责任本身属于公司的价值体系,是公司管理内容的一部分。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有三大收获:1,有长远目标和目标的公司是快乐的,微软去年推出的《你的潜力,我的激情》,其实给了自己无尽的提升空间;2、凝聚力,员工不仅为了谋生,还因为荣耀和兴奋而在公司工作,现实生活甚至染上宗教色彩,观望报道;3.社会评价。我说历史虽然严酷,但它从不说谎。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会有更好的社会评价。从优秀的员工愿意来优秀的客户,愿意谈,总之公司获得了无限的信任利益。
其实劳动保护也是社会责任的一个范畴,在公司内部已经在履行。科技的巨大进步对什么都好,除了不解决就业问题,甚至经常伤害就业。这就是技术的利弊。我觉得当今世界,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本身总量可能不会有巨大的增长。为什么我们需要这么多财富?为什么我们如此强烈地征服自然?我们还是要考虑就业,更多的人类应该获得中等水平的物质生活和更好的精神生活。这是人类的意义,公司对此负有责任。
十五。否认股东的有限责任
最严重的问题,我放在最后,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的否定。换句话说,就是让你的股东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起亏损。
这在学术上被称为“公司人格否认”或“揭开公司面纱”。怎么叫不重要。关键是你的股东有限责任没了,你可能要给家里赔钱。
造成这种情况的是公司法上说的如果你滥用有限责任侵犯他人权利或者损害公司利益或者逃避债务。比如虚假投资,比如转移资产,比如和公司签约自己去拿钱,最麻烦的是你和公司的收支难以区分和混淆。
现实中,股东和公司往往不是完全分离和清晰的。两家公司都印制了名片,共用一份传真,并互相借用银行账户。这些都是正常的,严重到以后可能会失去有限责任,需要注意。
十六、最后一件事就是章程!
从上面可以看出,公司自治获得了很大的自由,公司章程成为了非常重要的文件。现在你去拍照,工商局给你准备几张固定格式的纸,只有几个空格,比如你的名字,你住在哪里。这样的宪法就是欺负大家的智慧。
现在就不一样了,比如分红比例、分期投资、法定代表人是谁、决策模式、高管的特殊责任(比如商机补偿)、股权继承、对外投资和担保等等。
在我看来,不仅新成立的公司章程要丰富复杂,很多老牌公司也需要修改章程,而且不是那种“智障的简单修改”,而是要认真思考和设计自己公司的治理结构。哪怕你是一个只有两个人,注册资金三万的公司,也是可以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