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市场监管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能:承担市场监管日常业务协调、综合稿件及其他综合事务;负责市场监管业务的监督和反馈;承担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交办的全面工作。
市场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和完善市场监管治理机制的日常工作;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负责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明确的主管部门的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专项管理;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开展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和整改,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登记、经纪和拍卖的管理工作。
标准办公室
主要职能:指导深圳标准建设,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深圳标准建设的格局;协调深圳市标准法规体系建设,制定深圳市标准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深圳标准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推进经济、社会、文化、城市、生态、政务服务等领域的深圳标准建设;推动各行业、各领域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深圳市产品、服务、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更高标准,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多层次、创新型、引领型深圳标准体系;宣传推广深圳标准理念,组织标准基础和前沿研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深圳标准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深圳标准认证评估机制,组织对深圳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评价;负责标准化管理。
质量处(认证监督处)
主要职能:指导深圳质量建设,推动建立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内涵发展、绿色低碳的质量导向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深圳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推动、全社会参与的质量发展格局;统筹深圳质量法规体系建设,制定深圳质量强市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加强质量政策措施与产业、科技、金融、税收、环境、人才等政策措施的协调;组织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实施,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城市、生态和政府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宣传深圳质量理念,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深圳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领域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建立深圳质量指数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组织评价深圳质量实施情况;负责产品和商品质量监督和认证监管,管理工业生产许可证;开展产品质量问题的质量分析和集中整改,依法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应急救援。
公平竞争办公室
主要职能: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授权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和案件调查;依法组织查处海关监管区域外进口无合法来源货物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知识产权促进办公室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指导和推广知识产权的运用;与知识产权发展管理相关的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员培训;组织实施重要行业知识产权分析和评估;组织知识产权研究。
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能:承担知识产权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和管理商标的印制;组织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代理市场的规范和整顿;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承担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消费者保护司
主要职能: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调解消费纠纷;宣传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组织商事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商事主体的信用监管;指导和监督商事主体登记;组织指导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广告办公室
主要职能:拟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监督广告活动;组织和指导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组织和指导广告监测工作;颁发广告登记证;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计量办公室
主要职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监督市场计量行为、商品数量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和计量认证实验室;监督能源计量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主要职能:依法组织、监督和管理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经营、使用、检验检测活动;组织和指导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检查、监督抽查、宣传培训;组织和指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评估和特种设备节能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指导特种设备施工通报和使用登记业务;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特种设备的分类监管和信用监管;组织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指导特种设备风险预警;组织对特种设备相关投诉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能:监管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拟订电子商务市场规范和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承担电子商务的网络监控;指导电子商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
前海开发促进办公室
主要职能:在市场和质量监督职能范围内,制定促进前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服务前海发展;指导和管理原海事商事主体的登记工作;参与前海发展政策的调研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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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负责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其他商事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协调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加强对商事主体的监管;组织实施商事主体信用监管。
(三)依法承担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和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市场交易(包括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的价格秩序。
(五)整体推进深圳标准建设,牵头制定深圳标准、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引导各行业、各领域采用国际一流标准,在产品、服务、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定更高标准,建立健全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深圳标准体系;组织标准的基础和前沿研究,推进深圳标准总公司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对深圳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评价;依法实施规范化管理。
(六)整体推进深圳质量建设,牵头制定深圳质量强市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城市、生态、政务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推进深圳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行业、各领域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组织深圳质量实施的考核和评估;依法承担产品和商品质量监督责任。
(七)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责任。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实施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担专利、商标、特殊标志和版权保护工作;监督和指导版权贸易活动、版权集体管理和代理工作;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承担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有利于新技术应用的新准入和监管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应急管理和产品召回的监督实施。
(九)统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监督事故调查的实施;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标准(地方规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
(十)组织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以及药品的再评价和淘汰;指导临床试验和临床药理学基地的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督拍卖。
(十二)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组织和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处理消费者投诉。
(十三)负责计量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数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和检验检测机构。
(十四)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督管理责任。承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
百度百科?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