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设计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冲突
在中国,工艺美术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手镯、耳环、项链、戒指、装饰玻璃制品、装饰篮、装饰瓷、艺术陶、花瓶、俑、马赛克、人造花、人造水果、人造灌木枝条等。这些工艺品属于专利法,不受著作权保护。如何解决设计的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冲突?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首次用于工业设计的,受著作权保护;如果作品在同类产品上重复使用,则受专利法调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为了解决这种著作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重合,可以采取一次性出售的方式,即当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用于工业设计时,著作权人必须将产品中使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给生产者。权利转让后,产品按照与上述相同的专利法进行调整,不再适用著作权保护制度。一次性出售的方式有以下特点:第一,生产者在产品上首次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第二,作品的著作权人必须出售在同类产品中使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第三,产品一次性卖完之后,专利法只适用于该产品。如果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别人不得抄袭。如果没有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别人可能会抄袭。第四,在不同种类的产品上使用作品的权利仍然属于著作权人。按照这个方法,如果绘画、书法、摄影、影视、图形等作品。首次用于工业设计的,适用著作权法;作品在同类产品上重复使用的,应当转入专利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