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如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1)请求人在作出审查决定前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但专利局复审与无效宣告审理部根据已经进行的审查工作认为可以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

(二)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未对口头审理通知书作出答复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的;

(四)专利局复审与无效宣告审理部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后,当事人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审查决定的生效判决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五)专利局复审与无效宣告部门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自收到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审查决定的生效判决的,该专利权的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