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创业。
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
对发展前景好的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给予小额创业投资支持,最高额度65438+万元。
一、申请资助的留学人员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区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其团队应具有良好的留学背景,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一定的企业工作和管理经验;
(3)申请创业投资的留学人员企业应由近期回国(一年内)的留学人员创办,且企业成立未超过6个月,留学人员(团队)只能申请创业投资一次;。
(四)申请创业投资的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本中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一名或多名留学人员的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且现金出资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
(五)推荐单位应为园区管委会、孵化机构、大学教授或本领域知名人士。推荐人或者推荐单位应当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人应当签字,推荐单位应当加盖公章。
(六)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标准信用报告》。
第二,风险投资的管理
(一)成立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基金”管理小组,基金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和决定基金的使用;审核申请人和推荐对象的资格;决定企业资助金额等。
(二)基金管理小组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和日常管理。基金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服务总部。
(3)每季度评审一次,每年评审四次* * *,分别在3月5日前、6月5日前、9月5日前、6月5438+065438+10月5日前受理资金申请材料,并在6月5438+00前后召开资金评审会议,确定留学人员新办企业的资助和名额。
(四)基金评审会议要求在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留学人员在会上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出示留学证明原件(学位证等。).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一、申请留学人员企业资格条件“绿色通道”
(一)企业注册地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区内;
(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留学回国人员;
(三)企业成立五年内,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4)一名或多名留学人员的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五)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达标信用报告》。
第二,接受基本要求
申请留学人员“绿色通道”,其市场、技术和管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良好的技术成长性和一定的市场潜力;
(二)主要经营者和管理团队具备一定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
(三)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应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和详细的商业计划书;
(五)应具备充分、完整的商业合同和销售协议;
(6)法定代表人、主要企业经营者、技术持有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同意向担保人披露个人资产信息和信用状况(担保人有责任为申请人的信息保密)。
三。保证期限:流动资金贷款保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担保金额:企业贷款金额在654.38+0万元以内。
动词 (verb的缩写)担保费
年担保率1%;
评估率为0.3%;
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
中关村管委会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50%的贷款贴息和全额保费补贴。审查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不及物动词反担保的基本要求: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技术持有人承担相应的个人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