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剑南春酒的原产地绵竹,已有三四千年的历史。考证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陶制酒器,绵竹金土村出土的战国时期的青铜坛子、酒桶等精美酒器,东汉时期的酿酒画像砖(残石),以及《华阳国志疏志》、《金淑》等史料记载,可以证实绵竹产酒不晚于战国时期。早在65,438+0,200年前,剑南春酒就成为宫廷御用酒,在晚唐的书上有记载,在中国书法家李昭撰写的《唐史补编》中也被列为当时世界名酒。到了宋代,绵竹的酿酒技艺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酿造了“鹅黄”和“蜂蜜酒”。其中“蜜酒”作为一种独特的酿酒方法被收录在包利的《续北山酒经》中,被宋伯仁的《酒史》列为名酒。清康熙年间(公元1662 ~ 1722年),出现了朱、杨、白、赵等大型酿酒作坊,剑南春酒传统酿造技艺得到进一步发展。《绵竹县志》记载:“大曲酒,地方特产,味醇,色白,外观清亮。到1949,专营绵竹大曲的酒厂、酒类专卖店、酒店已经超过50家,绵竹大曲被誉为成都“最好的坛子之一”。而且还销往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地。台湾省《四川经济日报》说:“四川大曲白酒首推绵竹。"
剑南春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活文物。其规模宏大、生产要素齐全、保存完整、仍在使用的活体文物原址世界罕见,是我国现代工业考古的重大发现。
剑南春白酒坚持传统工艺,不断改进创新。2005年5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予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公司“纯粮固态发酵酒认证标志”,成为国内首家允许使用“纯粮固态发酵酒”标志的企业。2007年,剑南春用了8年时间研发出年份酒的鉴定标准——挥发系数鉴定法,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2008年6月至10月,国家发改委向79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授牌。剑南春作为盛唐皇家名酒,今天被国家授予“中国名酒”称号,“剑南春”、“绵竹大曲”品牌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剑南春品牌被中国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剑南春酒传统酿造技艺被文化部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剑南春、剑南春15年份酒、剑南春10年份酒、东方红、剑南老窖、绵竹大曲等30多个品牌历经三十载,多次荣获国家级、部级、省级质量奖,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