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嘉翔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鸿海集团:群创光电总检察长,2004-2009年鸿海资深律师,协助鸿海与惠普谈专利互动授权(法律谈判代表)和国际商务合同谈判。2007年协助群创光电在2004-8年发行654.38+0.35亿美元的海外存托凭证(法律领先),并带领群创光电在美国应诉诉讼——蒙迪斯被控专利侵权(美国专利6 057,865,438+02等。)——安维克指控专利侵权(美国专利。4、924、257号等。)——卫报指控专利侵权(美国专利。5570214号等。)——霍尼韦尔指控专利侵权(美国专利。5,280,3765,438号台湾省神龙法务经理(1999 -2001年)协助群创光电(法务负责人)在台湾证券交易所IPO上市,协助与多家国际药企(罗氏、雅培、默克)进行商务谈判,力晶半导体法务助理(1998 -1999)。协助丽晶处理美国对DRAM (1999)反倾销案,协助在美国和欧洲发行(2.9亿美元)海外存托凭证(GDR),协助在台湾证券交易所(1996 -1999)上市IPO,主导三菱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