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申请了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先授权。发明专利还会授权吗?
我不能。
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在先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由此可见,如果符合第九条的规定,两份申请必须在同一天提出。如果发明申请较晚,与实用新型相同的日期(较早的申请日)成为优先权日,较晚的申请日与实用新型不同。不符合法律第9条。
除非,主体放弃之前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主张发明优先权,重新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也有一个前提,就是不超过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