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体的结构包括
公告正文的结构包括引言、主要内容、实施条款、联系方式和查询渠道、结论和附则。
1.引言:简要说明公告的背景、目的或依据,有时直接陈述公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主要内容:对公告中拟公告的事项或消息进行详细说明。这一部分要清晰、准确、完整地表达相关信息,以保证接收方能够理解并据此采取行动。如果公告内容涉及复杂的政策、法规或要求,可按要点列出或按小标题组织。
3.实施条款:将在文本中明确指出需要遵守的具体规定、措施或期限,包括生效日期、适用范围、操作规则等。
4.联系方式和查询方式:如公告涉及公众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咨询的情况,可提供相关联系方式或查询方式。
5.结论:在公告正文的末尾,通常会有正式的公告字样,如“特此公告”、“特此公告”,以示公告的权威性和正式性。
6.补充规定:可在正文后面设置补充规定,用于处理一些特殊情况、解释权归属或其他补充说明。
公告的基本类型:
1,重要事项公告
凡是用于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人事、外交等方面需要向全民告知的重要事项的公告,都属于这类公告。常见的有国家重要领导职务变动、领导人出访或其他重大活动、重要科技成果公布、重要军事行动等。
2.法定事项的公告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些重要事项和重大环节必须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进行核实,并予以公告。”
3.专业公告
一类公告是专业性的或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招标公告、根据专利法申请专利的公告;根据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本人或代理人时,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间接送达,公告是向特定对象发出的。这些不是行政机关的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