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在中国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被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记载于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因此,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必备条件。同时,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同于或者近似于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或者在中国使用过的外观设计,并且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是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一个实质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