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积分入学分数线表

中山积分申请指南政策规定了最新消息、申请材料、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和地点

整体标准

计算公式为:总分=基本分+附加分。

积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基本要点

(一)个人素质得分=学历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1.学历分数。

评分标准:专科50分;本科有90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为1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积分。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评分标准: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分,不累计积分。

初级技师累计10分;中级技师20分;高级技师、初级产品专业技术资格50分;技师、中级产品专业技术资格80分;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品100分。

(2)参与点。

评分标准:参加中山市社会保险,每半年得10分(外省市转入的社会保险每半年得2.5分)。可以累积积分,不到半年不计分。

(三)居住得分=房产得分+居住证(或暂住证,下同)年限得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得分。

1.房地产评分。

评分标准:本人或配偶在中山市拥有合法房产(住宅)100分,产权人为一人以上的,按照本人及配偶共有份额比例进行评分,多套房屋(住宅)不能累计积分。

2.居住证年限得分。

评分标准:办理中山市居住证,每半年累计7.5分,可累计积分。不满半年的,不计分。

3 .住房公积金缴纳分值。

评分标准:

(1)按规定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6分;

(2)在本市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每3个月为1.5分,最高不超过48分。

第二,附加点

(1)人才岗位积分。

1.高新技术企业技师评分。

评分标准: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技术人员,每满1年得6分,最高48分。具体办法由市科技局制定。

2.总部企业技术人员打分。

评分标准:在我市总部企业任职的技术人员,每1年累计6分,最高48分。具体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

工作企业同时为高新技术和总部企业的,不重复计分,按单项得分最高者计分。

3.环卫人员评分。

评分标准:在中山市从事环卫工作满1年的,加6分,每增加1年最高加48分。

4.公交工作人员评分。

评分标准:在中山市从事公共交通工作满1年的,累计6分,每增加1年,最高加48分。

(2)专利创新点。

评分标准:近5年获得国家授权且在中山有效的发明人,提交专利申请时记录,每件产品15分;有多名发明人的,按照实际发明人数计算平均分。最高限30分。

(三)表彰奖励积分。

评分标准:近五年在中山市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者,得分100;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或部级行政部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75分;获得中山市委、市政府或局级行政部门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50分;获得中山镇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级机关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项加25分;可以累计积分,最高限额100分。各级行政部门颁发的星级志愿者证书不在此列。

(4)社会贡献点。

评分标准:中山市近5年社会服务按以下标准评分。

1.志愿服务50小时累计4分,此后每10小时累计1分,最高50分。

2.参加无偿献血,每100毫升得1.5分,机械采集血小板每1U得3分,最高得15分。骨髓供体(造血干细胞)成功实现,分值50分(此分值不受最近5年限制)。

3.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服务,在中山市两新组织党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获得相应积分。每65,438+0,000分,最高30分。

4.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被文明系统评为“中山好人”的得50分,“广东好人”得75分,“中国好人”得100分。

(5)纳税点。

评分标准:中山市个人近五年累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每1元为1,个人除工商活动个人所得税外累计缴纳的税收每1万元为1(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收按个人在经营实体中投资比例计算),最高300分。

(6)社会教育点。

评分标准:近五年中山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和社会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获得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开放大学颁发的认可毕业证书,每次3分;不同类型的培训班都可以累计积分,最高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