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网站素材和载体设计侵权有什么规定吗?

就看你怎么做了。一般来说,如果你改变了颜色,但是整个设计的造型、构图、设计构图都没有改变,这种行为就是侵权。如果你借鉴了这个设计,但是和这个设计差不多,通常不算侵权。

但是如果这个设计要看你们有多相似,一般来说,如果相似度达到90%,那么你就要注意了。

以下是判定设计侵权的几种方法:

一般来说,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有几种方法:直接比较法

直接比较法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将被控侵权产品直接与专利的图片或照片进行对比。采取这种方法时,要特别注意视觉效果不佳,尤其是带有笔画的专利图片与产品的视觉效果有差异。这些图片的视觉效果差异不能视为本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差异。二是将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生产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直接进行比较。这种比较效果最好,也最容易判断是否相同或相似。但是应当注意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生产的产品是否与专利申请时的图片或者照片完全相同。很多企业申请专利后,不断改进产品设计,实际生产出来的产品往往与申请专利时有些出入。因此,在直接对比产品时,要从专利文件中剔除差异或变化,因为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范围是以申请批准文件中的图片或照片为准的。

交叉对比法

交叉对比法一般更适合与知名公共产品密切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现实生活中,很多产品设计师总是在现有的众所周知的公共产品的基础上设计产品。当几个人或几个企业参照一个产品进行新的创新设计时,后来设计的产品总是或多或少与先前已知的公共产品相同或相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做一个交叉对比,来判断别人的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具体方法是先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已知公开产品进行对比,再与专利产品进行对比。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更接近专利产品,一般构成侵权,如果更接近已知公共产品,则不构成侵权。通过这种交叉比较,可以消除知名公共产品造成的雷同。否则对被控侵权人不公平,很可能将非专利权人的设计范围变相扩大到其保护范围。

透视对比方法

视角比较是指从不同角度比较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异同。外观专利的视图通常有六个面。如果对称的另一边也一样,可以省略一边,实际使用中不容易看到的底部或背面也可以省略。所以有的图可能只有四面或者五面。比较差异时,要先看正视图,再比较侧视图或俯视图。一般很多产品俯视和仰视都不是很重要,但是对于较小的产品,比如玩具手枪,所有的视图都很容易看到,而且往往没有主人,所以要从各个角度综合判断它们的异同。

对于一些透明或半透明的产品,也要注意透明状态下的视觉效果。外观和形状都是一样的,但是另一个产品采用的全透明设计的视觉效果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同,导致两个形状相同的产品很难混淆和区分,所以这个时候不容易做出相同的判断。

还要注意一些产品在使用中各种变化状态的视觉对比效果,不能仅凭一种状态下的近似来判断侵权。

另外,也可以从外观设计的设计点进行对比,往往是独特的创新。设计要点相同或者近似,但其余没有明显区别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在判断一件外观设计产品是否侵权时,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观察和比较,最终综合判断是否相同或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