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侵犯著作权或用著作权多次赔偿

首先,内容发生了变化

新著作权法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将侵权成本和赔偿上限大幅提高10倍,从而“扶持”创作者。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涵盖了网络游戏、赛事直播图片和短视频,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

(一)增加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使用费进行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在版权领域,一直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这也是各方反应强烈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这次修法在认真研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侵权赔偿制度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加大了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施鸿儒说。

他进一步解释说,这次调整了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和适用顺序。以前规定按照损失计算损害赔偿,没有损失的按照侵权利润赔偿,无形中增加了对侵权人的举证难度,也是法律的难题。这一修正案并没有严格遵循这一顺序,而是将这一权力赋予了当事人。“如果你认为对方更容易获利,可以根据获利计算损害赔偿金额。如果你认为证明损失更方便,可以根据损失请求损害赔偿金额,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此外,新法增加了权利许可费作为确定侵权损害赔偿的参考方法,与专利法、商标法相衔接;更重要的是,这次特别增加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变革。目前在我国,增加侵权损害赔偿可以进一步遏制恶意侵权。因此,新法明确规定,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损害赔偿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

“我们认为,侵权赔偿制度的建立,提高了版权侵权的违法成本,对打击重复侵权和大规模侵权有很大的震慑作用。”石弘说,新法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赔偿制度。以前法定赔偿金额最高50万,这次提到了500万,这是上限;另外规定了下限500元,因为著作权中作品的形式不一样,所以要规定一个下限。

为解决被侵权权利人的维权问题,新法增加了作品登记制度,为法院举证提供了便利;同时,形成了文献提供顺序制度,完善了著作权管理制度,加强了与其他法律的衔接。比如根据一些国际条约的要求,摄影作品的保护期被延长了,也就是和其他作品一样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