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不好意思,我是一个淘宝小卖家,今天无缘无故收到一张传票。
专利权法
第七十条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销售的侵权专利产品的,能够证明该产品的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专利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专利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种类、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确定支付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