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以下两种申请PCT的方法各有什么优缺点和风险?这是优先权的问题。
建议直接申请PCT,然后出国,不要入境。
第一种方法,联合案卷采用国内优先权,前两项发明专利在你提交联合案卷时(申请日)会被视为撤回,而后面的发明授权需要2-3年,所以个人觉得风险还是有点大。
第二种方法,直接申请PCT,重新进入中国,个人感觉不明显。因为保护的内容在前两项专利中已经有所体现,除非你后面的专利是在前两项专利上比较大的、有用的改进,否则需要补充到权利要求中。而且会有你考虑的问题。
所以如果只是前两个方案的简单合并,建议直接申请PCT,享有前两个专利的优先权,然后不进入中国。中国区的保护由前两项发明保障,外国的保护由PCT授权进入外国的专利保障。
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答案?(*^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