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在先使用者停止生产吗?

当然可以。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为制造、使用作了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这里的“原范围”是指在专利申请日之前,贵厂已经制造的相同产品,或者制造和使用相同方法所必需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