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的职务发明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条、第十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的,发明人、设计人有权获得奖励和报酬。发明人、设计人可以与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奖励和报酬事项,单位也可以在其章程中约定奖励和报酬的取得;合同和单位规章没有规定的,单位应当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励和报酬。因此,如果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一个单位,发明人和设计人有权获得奖励和报酬,同时发明人和设计人也有署名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单位成为专利权人。单位可以依法处分其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应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