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IP?IP不是知识产权吗?你是怎么接触到巡演的?旅游产品的IP智能化意味着什么?
所谓IP(IntellectualProperty)直译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也称知识产权。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
近代英国是知识产权制度最早的制定者,是专利法和版权法的发源地,也是欧洲工业革命的发源地。现代美国是知识产权政策的有效执行者。美国早期的知识产权政策深入贯彻了务实的商业激励机制:对内,保护私有知识产权,换取科技文化发展的暂时垄断授权;对外将知识产权作为维护国家利益的政策工具,国内采取了明显的保护主义。从国内市场看,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新和科技创新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手段。
在知识产权制度下,永贤创景认为,一个旅游景点的独特性和个性,以及由此产生的竞争力和经济价值,都是创造出来的,增强了其持续的吸引力和粘性。正因如此,IP代表了个性和稀缺性,体现了商品的核心价值,可以化解同质化的价格战。所以IP就是景区的形象认知,可以是内容,可以是产品,可以是氛围,可以是文化,可以是故事,也可以是任何用来吸引游客的元素。同时,IP可以连接一切,比如图形、文字、视频、游戏等。IP是市场化的产物,是旅游景点的个性化礼物,是凸显其产品与其他竞争对手差异的特色,是其自身的独特之处。通过IP,可以在纷繁复杂的市场中快速找到并定位景点,甚至传播景点。
IP的重点在于“独占权”,核心在于智力的创造性劳动;所以,旅游产品的IP智造,就是先有“智”,再有“造”,再有“成”,再获得“独享权”的旅游产品,最后以这个产品为卖点收获价值。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就是:用智能整合挖掘当地原有旅游资源,策划、搜索、巩固品类,创新、聚焦个性化旅游IP产品,以各种系统的建设激活氛围、场景、玩法,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引爆旅游目的地,延伸旅游产业链,创造并获取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