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济利益知识产权?
婚姻法知识产权中的经济利益,即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应指财产权利人通过其知识产权所能获得的财产利益,包括实际获得的和肯定能获得的。它对应的是个人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另一方。”
如果是这样,你需要看看分析:
你说的经济利益和知识产权,应该是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一、对知识产权的理解
第一,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可称为经济利益权)。所谓人身权,是指权利与取得智力成果的人密不可分,是人身关系的法律反映。比如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者发表、修改作品的权利等。,也叫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这些智力成果经法律认可后,权利人可以利用这些智力成果获得报酬或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被称为经济权利。
比如作者A只能享有其婚姻存续期间创作的作品的署名权,而其妻子B不能。但是,这项工作的稿费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所得”,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可以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收入。
评论:
(1)“收入”指的是经济收入,也就是比如说版税、商标转让费等等。
(2)“收入”必须是婚姻期间实际获得或明显可获得的财产性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另一方。"
评论:
“尚未取得”包括实际未取得和不清楚能取得多少财产利益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