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政策,外地人可以在萧山买房吗?
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定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折算为相应积分。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者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积分落户。
第五条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本分项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本指标包括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水平、在本市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居住地和居住地。奖金指标包括奖励和荣誉、社会服务、投资和纳税、科技创新等。
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犯罪记录,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人员。相关部门在申请积分时,应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优化人口空间分布,可增加具体公共服务区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扩展数据:
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五条常住户口应携带以下材料,同时缴销《浙江省居住证》:
(1)积分落户录取通知书。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本人在杭州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归* * *,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为必填项;申请落户亲友家的,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及亲友同意落户的意见;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应当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
(4)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的,提交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等。);父母离婚随未成年子女迁居的,还须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民事调解书。
申请人在办理或签注居住证时已提供或实现享受信息的,不需要上述材料。
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