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1.专利权期满时,发明专利权的终止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终止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到期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件转入无效文件库。2.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专利年从申请日算起,与优先权日和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9年6月1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为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为1日至2006年5438日。每年的年费应当按照费用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专利申请是在2006年8月1日(授予专利权公告日)被授予的,并且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经缴纳了第五年的年费,那么专利权人应当在2002年5月3日至6月3日期间缴纳。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被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可以自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年费。逾期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满一个月的,不缴纳滞纳金。逾期缴费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以上的,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缴纳相应的逾期缴费金额:(1)逾期缴费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整月)的,缴费金额为全年全额费用的5%。(2)期限超过二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费金额为全年费用的10%。(3)期限超过三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费金额为全年费用的15%。(4)期限超过四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费金额为全年费用的20%。(五)期限超过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金额为全年费用的25%。六个月逾期期内年费或滞纳金不足,需要再次缴纳的,应当在再次缴纳年费或滞纳金时,按照滞纳金期限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全部年费和滞纳金。比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费周期为5月10至6月10,滞纳金45元,但缴费人只缴纳25元。缴费人在6月15日缴纳滞纳金时,按照补缴日对应的逾期期限标准缴纳。该期滞纳金金额为90元,应还65元。专利权的终止实际上可以分为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因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年费和/或滞纳金而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缴纳年费外,还应当缴纳或者补交全额年费百分之二十五的滞纳金。未缴纳专利年费或者未足额缴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审查员应当在专利年费期满后两个月发出专利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件转移到无效文件库中。专利权的终止日期为前一年的截止日期。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并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可以随时自愿请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专利权放弃声明,并附全体专利权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文件,或者只提交全体专利权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专利权放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全体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的声明。自愿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项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经审查,放弃专利权声明不符合要求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交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通过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专利权放弃的生效日期为合格通知书的签发日期。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请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除非专利的非真实所有人恶意请求放弃专利权,否则专利权的真实所有人(应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证明)可以请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专利权的终止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专利申请人未按照规定缴纳专利证书费,也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被授予专利权后,还需要每年缴纳年度专利费。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不同的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