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发布21人才新政!建5000套公寓免租10年。...
9月17日中山翠亨新区正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山翠亨新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翠亨新区这次起草的意见稿中,* * *有21条,根据公示重点如下:
1.大力引进顶尖人才:在市级人才政策基础上,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额外补贴或为人才提供最高200平方米的免租房,全职工作满5年,将租住的住房免费赠送。
2.建设高标准人才公寓:未来三年将建设5000套以上高标准人才公寓,为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不享受安家补贴和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将安排入住人才公寓。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精英人才住免租150、100、70平米人才公寓,最长免租期10年。
3.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新区引进博士研究生6万元。对在新区科研机构学习的专职博士给予两年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助。对在新区工作满三年并取得在职硕士、硕士学位的个人,补贴3000元,取得博士、高级职称(含中专)的个人补贴1,000元。
4.建设“翠亨人才城”:以“翠亨人才城”为载体建设人才服务产业集聚区,对300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做出巨大贡献的中介机构给予最长2年的全额补贴。
5、培养青年人才,支持本地青年就业创业,促进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
6.高端人才定制服务:翠亨人才卡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人才,凭卡可享受子女优先入学、本人及家人便捷通关、优先就医、免费体检、优惠消费等优质服务。
目前,由翠亨新区起草的《中山市翠亨新区人才集聚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30日。
有关翠亨新区新人才政策的更多信息,请参见以下附件:
中山翠亨新区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优化人才集聚发展环境,打造区域人才高地,打造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新中心,制定本办法。
第一,发展高端人才产业
组建新型人才开发集团公司,探索人才开发产业化、市场化,以人才引进服务、公寓建设管理、创业载体开发运营、项目孵化投资、教育培训为重点,整合优质资源,打造全链条人才产业。
第二,大力引进顶尖人才
在市人才政策基础上,对引进到新区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及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额外安家补贴或最高200平方米的免租房,全职工作满5年后免费给予租住房源。
第三,支持领军人才“团队+项目”
引进一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对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符合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省市创新创业团队给予的最高补助可按省市资金给予1: 0.8、1:1。对新区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或功能的团队和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资金支持额度不封顶。
第四,搭建高端科研平台
各单位在新区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在市级政策基础上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新设立的博士后研究中心和创新实践基地将分别获得30万元和65438+万元的资助。在站博士后每年给予3万元工作经费和8万元生活补助,为期两年。毕业后留在新区的,给予不低于5年、50万元的住房补贴。
五、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鼓励用人单位或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机构引进人才,在新区成功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此外,新区将给予单位或中介组织最高奖励654.38+0万元。引进二类、三类领军人才1人,新区给予相关单位或机构最高奖励20万元、65438+万元。
六、建设高标准人才公寓
未来三年将建设5000套以上高标准人才公寓,为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不享受安家补贴和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将安排入住人才公寓。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精英人才住免租150、100、70平米人才公寓,最长免租期10年。
七、实施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
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人才给予生活补助,其中本科生1.5万元,硕士生3万元,博士生6万元。对在新区科研机构学习的专职博士给予两年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助。对在新区工作满三年并取得在职硕士、硕士学位的个人,补贴3000元,取得博士、高级职称(含中专)的个人补贴1,000元。
八、实行学术交流和展览补贴。
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新区举办全国性行业论坛、研讨会等高层次人才交流活动,每场最高补贴20万元。参加装备制造、生物制药行业全国性、国际性专业展会及合作交流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单次最高补贴65438+万元,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
九、建设“翠亨人才城”
建设以“翠亨人才城”为载体的人才服务产业集群,邀请国内外顶尖猎头公司、高端园区孵化公司运营管理,重点引进创业企业总部、人力资源、科技服务、风险投资、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技能培训、人才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对运作规范、贡献大的中介机构给予最长两年300平方米办公场地租金全额补贴。
十、奖励优秀人才。
年产值或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0%及以上的企业,新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人才,分别按应纳税所得额10%、2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对新区新注册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至70万元的人才,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0%给予奖励;达到7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按654.38+05%奖励;超过654.38+0万元的,奖励20%;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十一、实施专业技术和高技能推广补贴。
设立“翠亨创新贡献奖”,对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创新创业大赛奖,获得不少于3项国内发明专利或1项国际发明专利,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技能大赛奖,获得省级以上建筑、设计、文化类奖项的个人,奖励2万元。参加考试或认证取得职称,提高专业技能的,每人最高奖励2000元。
12.培养青年人才
每年面向新区社会组织或高成长性企业选拔10名优秀本科、硕士毕业生作为培养对象,连续两年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补贴。对所在单位做出实质性创新贡献者,将在1年内被派往国内外知名高校或开发区进行专题培训或在职培训,拓展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国际视野。
十三、支持地方青年就业创业。
每年组织新区各单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资源集中地区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依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监管企业、高成长企业,面向中山知名应届毕业生开辟一批以就业为目标的毕业实习岗位,按照本科3000元、硕士5000元、博士最长半年80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补贴,吸引更多海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生来新区创业。
十四、推动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
支持港澳台青年人才在新区创新创业。新引进的港澳台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可享受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港澳台人才在新区创新创业,在购房、子女义务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新区人才待遇。在新区工作的港澳人才享受“香港人港税、澳门人澳税”政策。鼓励高校学生和港澳青年到新区开展实习活动,并在生活、交通、住宿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
十五、鼓励实施“柔性人才引进”
支持企业以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等方式,引进市外专家到新区短期工作。对在新区工作1个月以上的专家,新区按照用人单位工资的最高比例给予最高30万元的生活补助。支持新区企业在国(境)外设立R&D中心、孵化载体等离岸创新中心,就地吸引人才,经评估后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
十六、设立新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
利用翠投公司的创投工具,设立一期规模为2亿元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可转债等方式,主要投资符合新区认定标准的人才创办的企业,重点支持种子和初创项目。坚持政策资金定位,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精准金融支持,尽最大努力吸引高端人才在新区创新创业。
十七、推进人才出入境和居留便利化。
参照自贸区出入境便利化措施,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程序直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具有博士以上学历或在新区企业工作满4年且每年居住6个月以上的外籍华人,可直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协助办理外国人签证文件和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许可。
18.为高端人才提供定制化服务。
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翠亨人才卡,享受子女优先入学、个人及家庭成员入境、便捷通关、优先就医、免费体检、优惠消费等优质服务。妥善解决人才子女教育问题,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义务和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优质学位保障。利用人民医院南朗分院搭建高层次人才医疗健康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及其直系亲属开辟绿色通道,每年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协助联系协调高层次人才配偶在新区就业事宜。
十九、提高人才管理信息化水平。
搭建“翠亨人才”智能管理平台,利用政府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解决人才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绘制翠亨“人才画像”,精准了解企业人才需求,满足人才补贴申请、职称晋升、医疗健康、子女入学等需求,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入驻新区“政策大礼包”服务。
二十、加强政府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新区发展需要,从政府及规划、商业、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机构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发挥新区行政(人才)服务中心法定机构灵活用工的优势,对各类岗位制定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和“能者上,庸者下”的评价体系。
二十一、营造新的特色人才文化。
举办新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搭建行业和专业人士交流平台,举办人才论坛、人才沙龙、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建立高层次人才俱乐部,作为高层次人才学术研讨、培训、交流、联谊的场所。组织为新区做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到国内集中疗养。在南方日报、中山日报等媒体开设“新区人才”专栏,宣传新区创新创业文化。
这个措施是从2020年开始的?月份?即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本办法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变更,按其规定执行。本措施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修订。本办法由翠亨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