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年费标准是多少?

发明专利申请的年费标准如下:

1,年费标准900元;

2.第四至第六年,年费标准为1200元;

3.第七年至第九年,年费标准为2000元;

4.第十年至第十二年,年费标准为4000元;

5.第13年至第15年,年费标准为6000元;

6.第16至20年,年费8000元。

专利年费是指专利权人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应当逐年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免下列专利费用:

1.申请费(不包括出版物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专利权被授予之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4.审查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费用减免请求并经审查批准备案的,只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提交费用减免请求,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请求减免专利费用的,应当在减费请求书中如实填写其上一年度的收入,并提交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没有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企业请求减免专利费用的,应当如实填写减免费用请求书中的财务困难情况,并提交上一年度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间,企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免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

第八条

除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申请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在先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个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