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国外的发展如何?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以知识产权的未来许可费(包括预期许可费和已签订的许可合同所担保的许可费)为基础,发行资产证券进行融资的方式。

世界上最早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是音乐版权证券化。在铂尔曼集团的策划下,英国著名摇滚明星大卫·鲍依将1990之前录制的25张唱片的预期版权(包括300首歌曲的录制权和版权)证券化,并在1997发行鲍伊债券,为他筹集了5500万美元。鲍伊债券的成功发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大大拓宽了资产证券化的操作视野。从国外的实践来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已经非常广泛。从最初的音乐版权证券化,现在已经扩展到与电子游戏、电影、娱乐、演艺、主题公园等文化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时尚品牌、医药产品专利、半导体芯片,甚至专利诉讼的胜诉金。虽然目前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中的份额还很小,但已经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趋势。1997年,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总额为3.8亿美元,2000年达到165438+3700万美元。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价值中的比重在过去20年中从20%上升到70%,知识资产逐渐取代传统实物资产,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就要求企业将融资的重点从实物资产转向知识资产。知识产权证券化顺应了这一历史趋势,为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基于知识产权的融资方式,将知识资产与金融资本有效融合,从而实现了自主创新过程中资金需求与供给的良性循环。据铂尔曼集团估计,全球知识产权价值高达1万亿美元。随着知识产权相关产业在世界各国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以及知识产权商业化程度的加强,全球知识产权的价值将不断增长。这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了丰富的基础资产。可以预见,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前景非常广阔,必将成为未来资产证券化领域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