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软件著作权后该怎么办?
计算机程序具有作品性质,其代码表达受著作权法保护。版权不保护创意本身,只保护形式。
发明专利申请:1。自动化技术处理相关发明专利申请;2.涉及改进计算机内部运行性能的发明专利申请;3.涉及测量或计算机程序测试的发明专利申请。这些方案与相关的产品、设备、计算机或测量装置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专利。
计算机程序应独立完成并具有原创性。只要是原创作品,无论是否与已发表作品相似,都可以获得独立版权。专利权只授予第一申请人,要求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软件系统先申请软件著作权,就可以申请专利。虽然先申请了软件著作权,但并未公开软件系统的技术核心、构思和模型。如果申请了专利,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也不会失去新颖性,因为没有新颖性,只有独创性。
计算机软件可以申请专利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有条件。
众所周知,计算机软件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一些与硬件相关的计算机软件也可以申请专利,使得保护更加充分有效。例如,为了工业化。
自动化设备的生产需要通过计算机软件来控制,因此研究人员设计了一套新的计算机软件来提高其控制精度和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效率,从而有效地提高生产。
生产效率,产生了良好的技术效果,这种计算机软件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使得保护更加有力。
专利审查的规定审查指南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中有一段话: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指为解决发明所提出的问题,基于计算机程序的全部或者部分处理流程,通过计算机对计算机的外部对象或者内部对象进行控制或者处理的解决方案。对外部对象的控制或处理包括控制某些外部操作过程或外部操作设备,处理或交换外部数据等。内部对象的控制或处理包括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的改善、计算机系统内部资源的管理和数据传输的改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解决方案不一定涉及计算机硬件的改变。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关于审查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规定,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审查:
(1)如果权利要求仅涉及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计算机程序本身或仅记录在载体上(如磁带、磁盘、光盘、磁光盘、ROM、PROM、VCD、DVD或其他计算)
机器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权利要求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只涉及一种算法或数学计算规则,或者程序本身,或者游戏的规则和方法等。除了其主题名称之外,该权利要求实质上仅涉及。
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
例如,仅由记录的程序定义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者仅由游戏规则定义的计算,并且不包括任何技术特征,例如不包括任何物理实体特征。
电脑游戏设备等。,都不是专利保护的对象,因为它们本质上只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然而,如果专利申请中要求保护的介质涉及其物理特性的改进,例如堆叠结构、轨道间。
隔板、材料等。,不属于此列。
(2)除上述(1)所述情形外,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在其定义的所有内容中既包含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例如,在定义上述游戏装置等时。
内容既包括游戏规则,也包括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整体上不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不应排除取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在构成技术方案的情况下,才具有排他性。
保护的对象。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是解决技术问题,那么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程序以控制或处理外部或内部对象,就体现了对自律的遵从。
但是,常规的技术手段,并由此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该方案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不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或者计算机程序在计算机上运行是为了控制或处理外部或内部的对象,则不体现。
该方案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例如,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为了实现工业过程、测量或测试过程控制的目的而执行计算机程序,则工业过程控制程序由计算机执行,根据
自然规律完成对工业过程各个阶段的一系列控制,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工业过程控制效果。该方案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
保护对象。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是处理外部技术数据,则由计算机执行技术数据处理程序,以根据自然规律完成技术数据的计算。
根据实施一系列技术处理,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数据处理效果,该方案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如果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内部性能,那么提高系统内部性能的程序是由计算机执行的,该程序是根据自然规律完成的。
计算机系统各组成部分实施的一系列设置或调整,从而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的提高效果,该方案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的技术方案,属于
专利保护的对象。
感觉很奇怪,有点难以理解,不是吗?
例如:
比如用计算机程序求解圆周率的方法,自动计算动摩擦系数μ的方法,都属于智力活动,不受专利保护。
再如用计算机程序控制油墨颜色的配制,旨在更好地控制油墨颜色的比例,解决技术问题。该方法通过执行计算机程序来完成油墨颜色制备过程的处理。
体现了根据自然原理(CMYK四色准备原理)的精确实时控制,运用了遵循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由于实时精确控制色比,大大提高了制备效率和质量。
获得了技术效果。因此,本发明专利申请是通过执行计算机程序实现工业过程控制的方案,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委托人。
身体。
你明白吗?
再比如汉字编码和键盘输入法:比如“吴彼字体”,汉字的所有笔画分为五种基本笔画类型(横1、竖2、左3、左4、折5),然后按照一些人为的规则,比如:属于一个横字根包含
有一个前缀“一”和“绿色”...类似于“王与五一旁的青春”之类的,属于智力活动。但如果继续做更多的工作,就要把它和键盘结合起来,把G所在的键和“青年节、五一”结合起来,用起来。
计算机程序,即构成处理汉字的计算机系统的计算机汉字输入法或计算机汉字信息处理方法,使计算机系统能够以汉字信息为指令运行程序,从而控制或处理外部对象或内部对象。
部分客体,这种计算机汉字输入法或者计算机汉字信息处理方法构成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所述的技术方案,不再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好的.更清楚了吗?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撰写要求与其他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基本相同。下面仅着重介绍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请做如下解释。
书写说明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不仅应当从整体上描述发明的技术方案,还应当清楚、完整地描述该计算机程序的设计思想和技术特征以及实现其技术效果。
的实现。为了清楚、完整地描述计算机程序的主要技术特征,说明书附图中应当给出计算机程序的主要流程图。该指令应基于给定的计算机程序流程,根据
流程的时间顺序用自然语言描述了计算机程序的步骤。说明书中对计算机程序主要技术特征的描述应当以说明书中记载的流程图及其描述为准。
以能够实现上述技术效果的计算机程序为准。为清楚起见,如有必要,申请人可以用通常的标记编程语言简要摘录计算机源程序中的一些关键部分以供参考,但没有必要提及。
上交所有计算机源程序。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包含改变计算机设备硬件结构的发明的,说明书附图应当给出计算机设备的硬件实体结构图,说明书应当根据硬件实体结构图明确。
完整地描述计算机设备的硬件组件及其相互关系,以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认识为准。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写成方法权利要求或者产品权利要求,即实现该方法的装置。不管写什么形式的主张,都要说。
书的支持,并且必须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而不是简单地描述计算机程序的功能和功能所能达到的效果。如果
编写方法权利要求,应当按照方法流程的步骤详细描述计算机程序执行的功能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如果写成装置权利要求,应当详细描述装置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部件。
各组件之间的关系,并详细描述哪些组件完成计算机程序的各项功能以及如何完成这些功能。
如果它们都是基于计算机程序流程,则它们应该以完全对应于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每个步骤的方式或者以完全对应于反映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方法权利要求的方式来编写。
在权利要求中,即设备权利要求中的每个组件完全对应于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每个步骤或方法权利要求中的每个步骤,那么应该理解设备权利要求中的每个组件。
由这样一组功能模块定义的装置权利要求应当理解为主要通过说明书中记载的计算机程序来实现解决方案的功能模块。
块架构,而不应该理解为主要靠硬件实现解决方案的物理设备。
来源:/sipo 2008/zlsq/200804/t 20080418 _ 383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