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在什么情况下会被驳回?

法律分析:(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或者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比如,以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电话等方式提出专利申请是不可接受的,以未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是不可接受的。

(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字或打印,或字迹模糊或涂改的图纸或设计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字迹模糊(设计照片)和涂改。比如用铅笔画的图和画,模糊的照片都是不可以的。

(三)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全。例如,使用发明申请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中的任一项或者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中的任一项的概念设计专利申请不能被接受。受理条件审查,只审查专利申请的这些部分是否齐全,不审查各部分文件是否齐全。因此,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文件时必须仔细检查。

(4)如果请求中缺少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则不能接受。

(五)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类别不明确或者不确定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