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权的客体是什么?
身份权的客体有三种观点:一是具有一定身份关系的特定人,二是具有一定身份关系的他人的利益,三是身份。
身份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据一定的行为或基于其关系而享有的一种人身权。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监护权和亲权。关于其对象有三种观点:一是具有一定身份关系的特定人,二是具有一定身份关系的他人的利益,三是身份。
身份权主客体之间最重要的关系是互动。这种关系的特点是以人作为主体的能动作用为基础,互动关系主要表现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转化和理解关系,以及客体与主体之间的制约关系。
身份权的权利基础
在古代亲属法中,一个人的身份体现为家庭和社会的两重性,身份的法律意义体现为国家和家庭的权力和等级特权。身份高的人在人身和财产上对身份低的人享有绝对的控制权,这就决定了身份权一开始就已经表现为一种不平等的专制控制。
英国学者梅因指出,《属人法》中提到的一切形式的“身份”,都源于古代“家族”所拥有的权力和特权,在某种程度上,今天仍然具有这种色彩。从某种意义上说,时至今日,一个进步社会的一切运动都是“从身份到契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身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