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作专利说明书的附图?索赔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摘要及其附图?求高人。

1.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中的图纸应使用绘图工具绘制,包括计算机和黑色墨水。线条应均匀、清晰、足够深,不得着色或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剖面图中的剖面线不得妨碍参考标志线和主线的清晰识别。

一张纸上可以画几幅画。一个总图可以画在几个图上,但要保证每个图上的图都是独立的,当所有的图组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总图时,互不影响清晰。附图周围不应有与附图无关的边框。附图总张数超过两张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编号,编号前加“图”字,如图1、图2。该编号应标记在相应图纸的正下方。

附图应尽可能垂直绘制在图纸上,并清晰地相互分开。当零件

当水平尺寸明显大于垂直尺寸,必须水平排列时,图纸的顶部应放在图纸的左侧。当一页上有两个以上的绘图,并且其中一个已经水平排列时,该页上的其他绘图也应该水平排列。

附图标记应当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说明书正文中未提及的参考符号不得出现在附图中,附图中未出现的参考符号不得出现在说明书正文中。申请文件中表示相同部件的附图标记应当一致。

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保证当图纸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纸中的所有细节,以满足复印和扫描的要求。

同一个图要按同样的比例画,可以加局部放大图,使某个部件显示清楚。附图除必要的文字外,不得有其他注释。附图中的文字应当是中文,必要时可以用括号标明原文。

流程图和框图应作为图纸附后,必要的文字和符号应在其框中给出。一般不允许用照片作为图纸,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显示金相组织、组织细胞或电泳图谱时,可以用照片作为图纸附在图纸上。

说明书附图应当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2.要求

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编号,编号前不得冠以“权利”或者“权利”字样。

一项权利要求可以包含一个化学式或者一个数学公式,必要时可以有表格,但不能有插图。

权利要求书应当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3.说明摘要

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提交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摘要)。

抽象文本部分

正文应当写明发明名称及其所属的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和主要用途。未写明发明名称或者不能体现技术方案要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补正;使用商业广告语言的,审查员可以通知申请人删除或者删除。审查员删除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正文部分不得使用标题,正文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字。摘要超过300字的,可以通知申请人或者审查员进行删节;审查员应当将删节通知申请人。

摘要附图

说明书中有附图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一幅最能说明发明技术方案主要技术特征的附图作为摘要图。附图应为说明书中的附图之一。申请人未提交摘要附图的,审查员可以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依职权指定一人,并通知申请人。审查员确认没有合适的摘要附图可供指明的,可以不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人提交的摘要附图明显不能说明发明技术方案的主要技术特征,或者提交的摘要附图不是说明书的附图之一的,审查员可以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依职权指定一幅,并通知申请人。

附图的尺寸和清晰度应保证当图纸缩小到4 cm ×6 cm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纸中的所有细节。

摘要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可以视为摘要图。

规则121

4.6申请文件公布条件的格式审查

公布专利申请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的文字应当整洁、清晰,不得涂改,行间不得加字。线条(如轮廓线、点划线、剖面线、中心线、标准引线等。)中的附图和说明书摘要图应当清晰可辨。字和线要黑,足够深,背景干净,满足复印和扫描的要求。文本和图形的中心周围不应有边框。各种文件的页码应分开连续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