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试没通过。
警察这个职业是高风险、高负荷的。繁重高强度的工作容易导致心理压力大,产生很多心理障碍。调节心理压力,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是警察应该具备的素质。
扣押是指警察执法过程中的检查、讯问和逮捕活动。
清查是警方对可能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可能藏匿或出没的场所和场所进行清理、检查,以发现或确认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查处的重要措施。
讯问是警察盘问可能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检查其携带的物品,以发现或确认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调查的重要措施。
抓捕,以逮捕、抓捕为目的,泛指警察对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武装抓捕活动。
战术是指导和实施战斗或对抗的方法。
战斗是敌对双方之间的武装冲突。
警察侦查战术是指导警察实施侦查、审讯和逮捕行动,正确发现和抓获各种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的作战方法。
警察侦查策略的概念有以下含义。
(1)警察侦查战术是战术学警察的一个分支。它源于军事战术,发展于司法实践,并受到法律的制约。它是犯罪与统一犯罪矛盾斗争的产物。
(2)警察侦查战术是指导警察打击各种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的科学方法。以公安侦查实践经验为基础,研究公安侦查的规律、特点和方法;研究侦查行动的组织指挥规律和胜利的基本规律;研究不同情况和条件下战术设计和运用的具体方法。
(3)警察侦查战术研究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并高效抓获各类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查清犯罪事实和证据,有效打击犯罪活动,尽可能少付出代价,避免失误,减少损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活动的效率和效益。
(4)警察侦查战术指导下的基本作战形式是侦查、审讯和逮捕。
二、警察侦查战术的研究对象
警察侦查战术的研究对象是,
(一)研究警察侦查的特点、方法和规律。包括作战的性质、类型、基本特征、指挥方法、组织实施、保障和取胜的基本原则。
(二)研究警察在各种犯罪活动的侦查、抓捕中的实用战术和不同情况下的战术处置措施。包括个人和团体战术行动、地形特征的使用、审讯和搜身战术、调查和搜查战术、追捕和拦截战术、不同类型的逮捕行动和战术应用、人质解救战术以及用枪支和爆炸物逮捕和杀死罪犯的战术。
(3)研究提高警察综合战斗力的技术、方法和途径。包括战术素质、战斗技能、执法水平、防卫意识、装备水平、指挥能力、协同配合等训练方法和技术。
(四)研究暴力犯罪的特点和暴力拒捕的形式、方法,以及抓捕各类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新战术、新技术。
第三,警察侦查战术的任务
警察侦查战术的总任务是充分认识警察侦查和依法侦查的客观规律,并加以总结,从而形成系统的知识,指导人民警察在各种条件下有效地侦查各种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科学地进行侦查,以提高人民警察的执法专业素质,努力实现对犯罪活动最有效的打击和成本最有效的降低。
出,以获得最佳的执法效益。
警察侦查战术的具体任务是:
(1)通过研究警察侦查战术的操作原则和战略思想,可以丰富侦查抓捕对策,为提高发现和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成功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服务。
抓捕行动是一种搜索和抓捕相结合的武装作战行动,具有潜在的危险性。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罪责,总是想尽办法逃避和抗拒对他们的抓捕,并经常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如果“侦查”的方法科学得当,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犯罪分子或嫌疑人,就能为抓捕行动提供可靠的客观依据和现实的实施条件。抓捕犯罪分子或嫌疑人的战略设计和战术方法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战术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战术运用是否具有突发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其方案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侦查行动成败的关键因素。战术是智慧的结晶,是学习和训练的结果,是我们克敌制胜的法宝。我们掌握了战术的基本理论、特点和方法,掌握了许多可以在各种情况下运用的战术。如果我们有意识地、积极地灵活运用它们,可以大大提高查缉行动的成功率和安全系数,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用小代价换取大胜利。
(二)通过研究警务侦查的组织指挥规律和协调方法,为侦查工作的常态化和现代化服务。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民警察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活动日益现代化。警察系统的科学改革,警察队伍的科学组织,机械化和自动化指挥设备和作战装备的广泛使用,快速反应能力的快速提高,都受到新技术革命的巨大影响。技术的现代化要求我们必须按照技术的规律办事;管理的现代化要求我们按照科学的程序办事;调查的特殊性要求我们有铁的纪律,高度的组织协调,强大的控制系统和灵活的反应系统。这迫使我们在正常化和现代化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抓捕行动,从情报搜集、战斗准备、指挥决策到具体行动的组织实施,需要越来越规范化、现代化。过去单纯依靠经验,轻视或不懂战术,各自为战,不讲指挥程序和指挥策略的“随机战术”,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快速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我们研究正规化、现代化的步骤和措施。警察侦查战术可以为侦查行动的组织指挥和行动的常态化、现代化提供有益的帮助,可以为警察实施大规模整体协同作战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三)通过研究人民警察的战斗力和职业特点,提高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质量和战斗力。
人民警察作为打击犯罪的主力军,他们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的辛苦、劳累、危险。这种职业特点决定了人民警察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身体素质、过硬的战斗技能、高水平的战术意识和与这些素质相适应的心理素质。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保证其战斗力的附加值和侦查行动的高效率。
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发现和制服犯罪分子和嫌疑人,确保我们自己的生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战斗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警察侦查战术的重要任务之一是通过学习和训练,大幅度提高人民警察的执法素质,提高发现和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能力,增强生存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实力,增强克敌制胜的能力,使其无论在多么艰难困苦的情况下,都能保持旺盛的斗志、顽强的作风、饱满的战斗热情、高超的战术策略、娴熟的战斗技巧和旺盛精力的战斗力。
(4)丰富和发展了警务战术的理论和技术。
警察侦查战术是警察战术的一个分支。从我国警察战术理论和技术研究的现状来看,刚刚起步,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在与各种犯罪分子的长期斗争中,我们有了许多经验,许多辉煌的成就和许多生动的实战例子来学习,但总的来说,理论严重滞后,科学的概括和总结还相当缺乏,基本的警察战术是合理的。
理论体系尚未建立,涉及警务协同战术、各种警务战术、警务指挥学等重要研究领域的研究人员数量很少,支撑警务战术的教育训练体系也刚刚开始探索。这种情况不适应实践中对警察战术理论指导的迫切需要,与国外同行相差甚远。这种情况必然会增加警察生命和国家财产的损失。所以,
研究中国特色警察战术学理论体系,建立和发展警察战术研究机构,大力推进警察战术学术研究,丰富警察制服各种犯罪活动的技术手段,是我们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警察战术的研究不仅仅是专家学者的专利。作为人民警察的一线官兵,更应该重视战术的学习和研究。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战术是指导战斗的科学,是血与钢的凝结,是智慧与力量的结晶,是正义与非正义的殊死搏斗的学问。对它的学习和掌握程度,与战斗中生命的延续和终结息息相关。
因此,学习和掌握这门学科,深刻理解它的任务,对于我们正确执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确保自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指导思想,是全面认识和正确处理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和肤浅性的重要前提。主观性是指你不了解或者不善于客观地看问题。你总是从主观愿望出发,凭头脑制定法律。片面性是指对敌清楚,对相知或相知暗,对相知暗,不熟悉对立双方的情况,不客观认识侦查活动的规律,不系统研究战术理论各部分的内在联系,满足于个人有限的经验。肤浅是指我们在研究复杂的侦捕现象时,被各种假象或表面活动所迷惑,无法透过现象把握本质,获得规律性的认识。为了防止和克服这些思想上的弊端,我们应该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可以逐步认识侦查逮捕的规律,形成正确指导侦查逮捕活动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从而促进警察侦查逮捕战术的发展。
(3)坚持战术与科技并重的研究原则。
大量实践告诉我们,警务战术的学习不能跨过技术的门槛。战术的发展最终是武器装备的改进和更新带来的。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往往首先应用于国家专政机构领域,改变了警察部队的装备和技术条件,进而引起警察部队的编成和战斗力的变化,促进了战术思想和战术的变化。所以我们说战术是由技术水平决定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有了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新的战术就自然会出现。新的战术形式的出现,是人类科技进步成果与新的战术思想相结合的产物。新战术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受到警察科学学术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影响。即使有先进的技术装备,如果学术水平落后,战术思想僵化,也很难产生新的战术形态,先进技术装备的功能和作用也很难发挥。可见,科技进步是推动战术发展的根本动力和自然前提;学术发展水平和先进的战术思想直接影响着新战术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以及战术在实际指导中的作用和效果。这是公认的战术发展规律。
要明白,在世界舞台上,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警察素质和战斗力的标准是看其武器装备是否先进,战术思想是否活跃先进。因为它们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反映了理论研究的实际水平和对实践的具体指导程度,反映了学术思想是否科学、活跃、进步的本质特征。因此,在进行战术研究的同时,也要注意科技进步对战术研究的影响,坚持战术与科技并重的研究原则。
警察侦查战术是对侦查活动规律的概括和总结,是无数作战经验教训的结晶,但其理论还不够成熟,需要不断补充、完善和提高。应用上要“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不能生搬硬套,要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运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它的效用,掌握它的真谛,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和罪犯。
犯罪嫌疑人的有力武器。。
二、基本研究方法
研究警察侦查战术有几种基本方法。
(一)熟悉理论和技术
警察侦查战术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从事过警务侦查活动的人民警察,在实践的基础上,可以不同程度地理解战术的一些理论和原理,体会战术的重要性和作用,但这根本不能成为轻视理论的理由。我们所感受到的,我们往往无法深刻理解。只有理解的东西,才能更深刻的感受到。掌握了战术的理论和技术,掌握了克敌制胜的基本规律,才能创造性地运用理论和技术解决侦查行动中的各种实际问题,而不是墨守成规,机械地使用不符合客观实际的程序和方法,仅凭经验处理各种犯罪情况, 而不是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以实用的技术去操作的“打乱仗”或“打混仗”,才能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侦查活动符合自身规律,使战术研究和运用有新的提高和发展。
(2)研究战史和战例。
警察侦查策略是在丰富的侦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系统研究其历史演变过程,苦心研究古今中外一切典型战争案例,研究侦查活动规律、战术策略等制胜规律,是一种极好的方法。它既是一种学习研究,也是一种直接或间接的经验积累,更是一种分析、综合、抽象规律的创造性活动。它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当前调查活动的重要参考选择。还可以以战争历史和战争案例为蓝本,形成现实行动和战术的“预案库”,为实际侦查活动服务。所以作为调查行动的指挥者,大家要注意研究战争的历史和事例,从中汲取丰富的养分。既要重视对本国战争历史和战例的研究,也要重视他国战争的典型事例。我们既要总结成功的经验,也要总结失败甚至惨痛的教训。我们不能照搬古今中外的相关战争实例,而应注意运用现代先进的理论、原理和方法,从各个角度进行探索性研究,以求在战争实例中寻求前人没有看到的东西,发现新的内涵。通过研究战争的历史和战例,不仅可以开阔视野,积累知识和经验,还可以发现许多规律性、指导性的问题,使我们的战术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和创新。
警察侦查战术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知识学科,实战经验是学习战术最直接、最有效、最简单的方法。注重实战经验教训的总结,不断分析研究胜败原因和条件,创造性地总结、积累大量战例,挖掘行动经验,对比评估实战案例,把感性的东西逐步提升为理性的东西,这就是战法研究。
达到效果的绝佳方式。
(三)借鉴军事艺术,结合警察执法特点进行研究。
战术是战争产生的,战斗是战争的主要手段。警察战术起源于军事战术,发展于司法活动的实践中。军事战术和警察侦查战术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的区别。警察侦查战术,实质上是将军事斗争中的侦察捕获形式和攻防形式与警察执法实践的特点相结合,在法律条文的约束下逐步移植和改造,并运用于警察执法活动。因此,军事艺术的发展对警察战术的研究产生了直接而强烈的影响。而且军队和警察都属于国家独裁机器和武装力量,历史渊源是“母子”关系。它们在功能、活动和适用对象上的诸多异同,是警察战术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因此,借鉴军事艺术,结合警察执法活动的特点,在法律的约束下,是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的实践中研究警察战术的必要途径,也是研究警察侦查战术的基本方法。
(四)从需求和技能出发,研究警务战术。
从需求的角度研究战术问题,就是不同的地形、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案件、不同的警种、不同的作战规模、不同的作战特点、作战形式、不同的战术方法,都是由不同的需求决定的。从具体需要出发,研究满足需要的条件是另一种基本方法。需要什么样的战斗,就会有什么样的战术思想和战斗方法。是战术发展的根本动力。
但需求的满足是由主观愿望和客观条件决定的。有客观条件不能满足的强烈需求,产生不出巧妙、实用、有效的战术方法。因此,在研究战术问题时,要考虑满足需要的客观条件,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从技术入手研究战术问题,是从满足需要和条件方面来研究战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打什么样的战争”一直是战术研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迅速提高,警察采用了大量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技术能力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新武器装备的大量出现,必然导致作战形式和战术方法的质变和飞跃。以往“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打什么样的仗”的指导思想,受到了新技术革命的冲击和挑战。现代社会已经逐渐发展到“你想打什么样的战争,你想造什么样的武器装备,你想创造什么样的条件”的程度。就警察执法活动而言,会逐渐向这方面发展。所以研究战术问题,要从技术入手,探索什么是由需求决定的。
技术条件,从而不断创新战术,发展警务战术,是重要的研究方法之一。
(5)来自邻近学科的综合研究。
警察侦查战术是警察战术的一个分支,是一门高度综合的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从相邻学科中汲取养分。警察战术的相邻学科主要有军事战术学、军事地形学、刑事侦察、刑法、刑事诉讼法、警察法、犯罪心理学、运筹学、管理学、战略、决策、后勤保障等。最重要的是军事战术学,公共安全心理学,犯罪侦察和战略。这些相邻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是警察战术理论的基本要素。这些相邻学科的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警察战术理论体系的发展,通过多学科知识和技术的融合,使警察战术及其分支警察侦查战术向成熟和完善的方向发展。
我们掌握了警察侦查战术的研究原则和方法,努力学习并注意灵活运用,必将使战术理论和技术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更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第三节打赢执法仗的基本规律
警察执法战:是警察在执行和维护国家法律的过程中,与各种犯罪分子进行的武装斗争。
警察非战斗执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不使用武力的实施过程。
第一,以“实力”取胜
以“实力”取胜,就是实力强,实力弱;人多的赢人少的。
要达到力量,就要把力量用在同一个方向上;分力必须转化为合力;许多小力量必须组合成大力量;要使权力组合的内部结构更加紧密;同时要使力处于最佳位置,发力时要击中对手的薄弱或关键部位。力量形式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但就战斗对抗中的绝对力量对比而言,物质的东西必然被物质摧毁。如果力量对比非常悬殊,无论心智机能多么强大,都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胜利。
要拥有权力,就必须了解权力的特殊性和变化规律,熟练地组织和使用权力,保护、维护和不断增强自己的权力。只要我们保持强大的力量,我们就能继续赢得这场战斗。
第二,以“技术”取胜
以“技”取胜,就是武器装备技术水平高的战胜武器技术水平低的;掌握技术技能好的人比掌握技术技能差的人。
武器装备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技能的掌握程度,通常可以表明作战物质基础和作战实力的高低,可以反映战斗力训练的水平和战斗力的强弱。先进的武器装备技术可以大大增强作战实力,提高战术适应性,增加战术手段和灵活性,促进新战术的产生和运用,实现作战中的技战术突然性,提高作战力量的火力打击强度和机动性。熟练的技术技能可以充分发挥人和武器装备的潜在能力,使人和武器装备更好地结合,适应不同环境和条件下战场的作战需要。因此,以“技”取胜越来越显示出它在现代作战中的巨大作用,成为打赢战斗的基本法则之一。
第三,以“智”取胜
古往今来,关于“智慧”的讨论数不胜数,都高度推崇其重要作用。但什么是“智慧”,如何表达其内涵和外延,让人觉得很难。克劳塞维茨认为:“智慧是指智力”。那么,智能指的是智慧的能力,陷入了概念循环的泥潭。孙子在《孙子兵法》中记载“将军智、信、仁、勇、严”。把智慧放在首位。但是什么是智慧呢?没有人回答。《司马法》中记载“凡战皆智”;“用智慧战斗”;在刘韬、陶文、尚贤那里,有一句话叫“王必赏骑士无智无谋...国王不会让他成为将军。”我们把“智力”作为战略战术的首要要素,但这仍然没有解决“智力”是什么的问题。一些现代心理学家认为,“智力是先天素质和后天素质结合的产物”。似乎有道理。我仔细想想,摸不到天,也握不住。有人说:“智慧是思想和力量在碰撞中的火花”。这种艺术描述并没有揭示智慧的基本特征。还有人说,“智慧就是理解”,但什么是理解呢?我们都认可“战争中智慧第一”和“战争中以智取胜”的基本原则。然而,对“智慧”的把握和理解总是很难。似乎“智慧”是一种神秘的力量,来去无踪。有些人举出古今中外历史上的“智者”和今天的例子,企图说明什么是“智慧”,但因为这些“智者”有些“不智”。因此,很难确定什么是“智慧”。
我们说打胜仗的关键在于“以智取胜”,所以必须对什么是“智慧”做出科学的回答。
“智慧”是人对事物的正确感知、理解、规划和处理的综合表现。
所谓感知正确,就是人在接受外界事物的信息时,能够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真实、正确地反映客观现实。人们相信“眼见为实,但听觉不是”,但人的感觉经常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会产生幻觉和错觉。所以有时候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听到的也不一定是虚的。人只有全面深刻地感知事物,在真实正确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反映事物,才能真正正确地感知事物。
所谓正确认识,就是在正确感知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分析、归纳、判断、推理、抽象和依据,对事物的本质现象有规律的认识,并尽可能多方面加以证明。正确的感知不等于正确的理解。人们的认识受世界观、方法论、思想、情感、利益关系和科技发展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往往不那么正确,往往带有主观性、片面性和表现性。人只有克服影响认识的各种消极影响,在正确感知的前提下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达到正确的认识。
所谓正确操作,是指在正确认识的指导下,对策略和实力的正确规划和运用。有了正确的认识,对正确操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但不代表有了正确的认识就必然有正确的操作。针对需要解决的具体事物和问题,根据自己、朋友或盟友的实际实力和能力,科学地规划解决问题的方案,设计制定正确的方案,恰当地组织和运用各方面的力量,使整个物流过程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能够有把握地解决需要解决的问题,即物流正确。
所谓正确处置,就是按照正确的认识和正确的操作,完全实现了自己的尝试,达到了预定的目的,达到了适当的效果。在处理具体问题的方法和效果上,既没有缺点,也没有过分;动机和效果完美统一;充分发挥其影响和作用。正确操作和正确处置有很大关系,但同样,正确操作不等于正确处置。因为,再好的操作,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因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这就需要随机应变的果断性和正确性,不断调整,才能达到最佳的处置效果。只有达到最佳效果,才算是正确处置。
只有感知、理解、操作、处置正确,实现了它们的综合效应,才能说是“智慧”。如果这四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智慧”的意义和作用就会丧失,表现为“无智慧”或“低智慧”。用这样的观点和标准来揭示“智慧”的本质和“智慧”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完全可行的。同时,对古今中外一切“有智慧的事”、“有智慧的人”进行合理的解释,说明“智慧”的功能、力量和作用。所以解释“以智取胜”是作战制胜的基本法则就容易多了。
以“智”取胜,即“智”胜“怂”;高尚的人战胜了卑鄙的人。“智慧”是执法对抗和斗争胜利中最活跃、最有创造性、最具决定性的规律,也是推动作战力量转化的动力因素。但在作战中把握“智慧”并不容易,更多表现在战略意识和战术方法的引导上;表现为根据客观信息形成的正确决心和行动部署;表现在作战力量的组织、协调和巧妙运用;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创造性发挥;表现在战斗效果的大小和胜负的优秀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