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受理后,主动修改会延长受理时间吗?
如果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则意味着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受理阶段已经结束,申请日已经确定。“处理时间”不会延长。我理解lz想说的是“复习时间”会不会延长。
如果是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受理后有两次主动修改的机会。一种是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优先权日在三年内)。另一种是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针对上述申请人提出的实质审查请求而发出)”后三个月内提出请求。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实质审查请求的提出决定了发明实质审查的开始时间。此外,公布的时间也决定了发明审查阶段的开始,因为发明必须在实质审查之前公布。如果申请人不要求提前公布,发明专利申请将自申请日起18个月公布。
如果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因为只有初步审查(形式审查),没有实质审查过程,所以提出主动修改会延长审查时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
此外,主动修改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申请人可以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所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