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翔的作案经过

2011年11月21日7时许,敖翔用书包装着水果刀、眼罩、自制面罩、毛织手套等工具,来到学校教学楼6区C栋4楼女厕所附近的404教室守候,伺机猥亵单独进入女厕所的女学生。

8时25分许,被害人小米独自一人进入女厕所,敖翔遂尾随入内并将厕所门反锁,随后戴上手套、自制面罩,脱下长裤和鞋,手持水果刀,在小米上厕所的西2号蹲位门口埋伏。小米上完厕所从蹲位出来,敖翔即持刀勒住小米的颈部,并将小米推入该蹲位内。敖翔逼小米戴上其准备好的眼罩并脱掉衣物,遂对其实施猥亵。因遭到小米强烈反抗,敖翔将其头部、脸部往地上撞击,又捂嘴、掐颈数分钟,导致小米当场死亡。当日10时20分许,小米的尸体被发现。

杀害被害人小米后,敖翔逃往广州,2011年11月23日在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2011年11月23日因该案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