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2011]18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受理的对象和权限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洪湖(含工作单位在洪湖且居住证有效)的各类社会人员,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应聘中小学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19号)规定资格条件的港澳台人员;2011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大学生,凭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申请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2 .洪湖市教育局负责本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荆州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二、申请条件
1.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
3.身体素质良好,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报考语文学科或者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5.2011年前,报考高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为大专以上学历,还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工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2012年及以后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报考初、高中教师资格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三、申请教师资格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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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并办理居住证),同时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别(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荆州市教育局;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洪湖市教育局)。
3.申请人在信息系统上传照片,教师资格证持有人粘贴照片,必须使用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申请人应在网报系统中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
4.申请人应首先核对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应牢记系统生成的注册号和填写的相关信息。
6.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后及时进行体检。洪湖市教育局指定该院为洪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原血防医院),省人民医院为疑难问题终检医院。
7.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至9月30日(有效工作日),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洪湖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8.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学历证书。在审查材料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资格报告(薛鑫。com网上申请)对于国家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否则不作为不合格学历受理。建议申请人登录薛鑫。以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应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全国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的证书,申请人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网页版。
(3)体检结论为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合格体检表。未使用规定的体检表、未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内进行的体检视为无效。体检表由体检医院反馈给确认机构(申请人提交省人民医院最终检查报告)。
(4)个人用书(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学习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①2011及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1份、教学实习档案1份(档案管理单位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打印。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证,应与网上申请时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7)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出具的无犯罪证明,由省教师资格中心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辖区人员由办证机构统一提供,持有居住证的人员自行提供。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可机构不再受理。网上举报时,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网报描述,按要求进行实名登记认证,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因误报或隐瞒导致平台无法核实,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请及时截图,并根据网报信息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人信息检查表》。
2.个人签名将被记录在国家信用信息平台。
3.市教育局将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查询是否有犯罪记录。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或者认定后有犯罪记录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依法“撤销”“丧失”教师资格。被取消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失去教师资格的,今后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
动词 (verb的缩写)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2020 9月21至9月25日为申请确认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 00至17: 30)。
2.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至9月30日(有效工作日)。
3.2020年教师资格确认时间为6月65438+10月10至6月65438+10月1。
4.65438+2020年2月前打印证书。
5.5438年6月上旬+2020年2月,发放合格教师证书。
以上时间不另行通知,请申请人把握好相关时间节点。因错误导致教师资格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负责。
电话:0716-243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