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行人的业务、主要资产和核心技术的归属、大股东持有股份的归属有什么核查要求?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应重点关注发行人上市后报告期内的业务变化、主要股东持股变动以及主要资产和核心技术的权属情况,检查发行人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并发表明确意见: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用途和商业模式清晰具体。发行人从事一项或多项业务的,每项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应具备投入、加工和产出的能力,并能与合同、收入或成本相匹配。
(2)不存在对发行人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生产设备、专利、商标、版权等权属纠纷。
(3)发行人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