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576-81812348。

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

1.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县编委批准,由县司法局设立的常设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县司法局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2、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制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3、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律师或者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4、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

5、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资料和案卷的收集和管理;

6.按时上报法律援助工作统计报表,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