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声誉,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从业人员,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和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者通过与劳务中介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员工(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派驻境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员工。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员工遵守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范围,定期进行评估,并建立可持续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从业人员要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履行法定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创意和专利。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活动信息,拒绝弄虚作假。
从业者要规范操作,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如发现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或可能引发风险,应立即或越级向上级报告。精通业务技能并取得岗位所需资格。
员工应遵循公平竞争,遵守“自愿顾客”原则。自觉抵制低价倾销、贬低同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员工应顾客至上,诚实守信,提供优质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语言文明,行为大方。尊重隐私,不因客户的性别、肤色、国籍、身份差异而给予优待或歧视。
从业者要热心公益,奉献爱心,分清公私,勤俭节约。
扩展数据:
银行业制定的员工行为准则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规范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指引》。
《行为规范》第***16条明确了银行员工履职的基本准则,重点是爱岗敬业、遵章守纪、规范操作、优质服务、文明礼仪。
对银行员工明确规定了禁止性条款,以杜绝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和抵制欺诈。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明确了限制性要求。
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类是规范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银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约法三章”、“履职回避”、某些纪律的现场检查、履职责任追究、履职承诺、违纪处罚等配套制度规定。
百度百科-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职业操守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