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权产品是否侵权?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权产品被视为侵权。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构成侵权,但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买卖合同需要双方平等协商,意思一致才能达成。专利权人可以阻止他人购买侵权产品,但无权要求他人必须购买自己生产的产品。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之一,引起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发现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的工具。

销售不知道侵权的产品的责任是: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不代表不承担任何责任,构成这样的情况,应当停止。

1.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销售的明知是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合法来源”,是指用户或销售者通过合法的购买渠道、正常的销售合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

2、仍然要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善意销售专利侵权产品的人,在明知其销售的产品是侵权产品的情况下,不得再次销售,否则就构成侵权。

综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权产品,视为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诉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该注册商标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该注册商标近三年实际使用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该注册商标在前三年内已经实际使用,也不能证明因侵权遭受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自己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供货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