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青岛市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司机加强疫情防控
全市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客运:
自新关疫情爆发以来,我们并肩战胜了一轮又一轮疫情。面对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分布、局部规模疫情交织的现状,全市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司机仍坚守在运输保障一线,确保物资充足、供应畅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你们的无私奉献和奉献精神表示衷心的感谢!
道路货运司机和乘客的频繁流动,容易导致疫情跨区域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疫情精准防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准入服务保障工作,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交通物流传播,现向全市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驾驶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是听从指挥,积极配合旅检。
1.非本地货运代理,从省外入青的,请提前3天向接收单位申报,接收单位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收集相关信息,报送当地防指。
2.本市货运驾驶员和乘客在出城前,向居住地街道申报或登记,街道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收集相关信息,提交当地防办。返程前24小时,再次到李青报到,进行街道登记。
3.为确保货运驾乘人员100%“落地检查”,请积极配合防疫检查点的检查信息,提供货运驾乘人员的健康码、乘车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漏检、逃避检查,不使用、借用、套用他人信息。
4.目的地非青岛的车辆和人员,不需要停留或停留的外地货运车辆和货运司机,请停靠在集中服务点,配合闭环管理,即接即走,停即走。
第二,承担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道路货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外防投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发挥好行业与司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沟通宣传疫情防控要求。对其车辆和人员做好社区备案和企业管理台账登记,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道报告或登记其车辆和人员在市内或疫情严重地区的中高风险行程,并协助实施闭环管理。如有必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量调整工作。
第三,不放松,做好个人日常防控。
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定期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监测,做好自己的“首席健康官”。如果发现自己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就医并报告。
疫情无情,人有情。只要我们一如既往齐心协力,筑牢自我防线,就一定能维护好这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让我们继续相互支持,相互理解,携手共进,为岛城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青岛市交通局
165438+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