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支持甘肃专项贷款,确保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需求。

原标题:甘肃制定专项贷款支持计划,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需求。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海琴)2月9日,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会同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金融监管局制定下发了《甘肃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专项贷款支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省内金融机构提供专项贷款,全力满足省内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需求。

《方案》明确建立甘肃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目前,第一批13重点企业名单已经明确,主要包括甘肃姚澜制药有限公司、兰大佛慈制药有限公司等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卫生防疫、药品生产、医疗器械、医疗基础设施、重要生活物资等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精准支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利率优惠、财政贴息、风险自担”的原则,组织金融机构积极与名单企业合作,努力实现对名单企业的金融支持全覆盖。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重点企业防疫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特点,指定专门业务团队和客户经理负责对接,制定“一企一策”金融支持方案,全面提供信贷、结算、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实现精准支持。

专项贷款将被指定用途并关闭。专项贷款定向用于重点企业从事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一般性资金需求。银行要对重点企业给予合理授信,授信额度不得超过企业防控疫情所需的生产经营活动规模。要严格做好贷后管理,监控企业不得将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放贷。同时,重点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应在银行开立指定支付账户,确保经营收入及时足额用于还款。银行要主动对接企业与上下游客户,利用政府采购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模式加强贷款资金管理,实现贷款资金“闭环运行”。

专项贷款采取优惠利率,由财政补贴。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专项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合同签订日前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LPR 2020年10月20日公布65438+4.65438%),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同时,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重点企业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给予50%的贴息。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贴息。

对于专项贷款,由省级金融控股担保公司、省级再担保公司等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向重点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按照《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加强服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要求,对重点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率,加强与贷款银行合作,及时履行代偿义务。(甘肃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