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盈余的简单计算方法

营业盈余的简单计算方法如下:

营业盈余的计算公式为营业盈余=营业利润+生产补贴-从利润中支付的工资和福利-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

营业盈余是指常设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职工薪酬、生产税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从利润中扣除工资和福利。

经营盈余分为两部分:所有者收益和财产性收益。

财产性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收入。例如,经济机构使用其所有无形资产(如金融资产、土地、版权和专利)产生的实际或估计收入。

所有者收入等于经营盈余超过财产收入的部分。经营盈余是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是一定时期工业总量与中间消耗的差额。这部分的金额和规模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影响企业的投资方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和异地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报的当天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营业执照的登记和发放情况。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方式,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