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与科技部火炬中心、中科院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汇报高新区的发展情况,争取科技部火炬中心和中科院的技术和资金支持;
(二)贯彻国家和省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负责高新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三)负责高新区土地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高新区土地征用、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以及项目设计、建设、施工等管理工作。依法行政,并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投资计划,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等事项,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高新区资金、技术和人才,负责研究制定高新区优惠政策,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负责编制高新区财政年度预决算,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有效调控和综合平衡高新区经济运行和财政收入;
(七)负责高新区区域环境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和审批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高新区内企业的设立、结算和审核,协调、管理和服务高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指导和协调高新区内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九)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管理;
(十)负责在高新区逐步建立人才交流、培训、信息、保险、法律、公证、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十一)负责研究制定高新区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和实施科技孵化器项目,指导企业做好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十二)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议,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内部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厅、经发局、科技局、规划建设局、国土环保局、投资合作局、财政局。
(一)高新区综合办公室1,负责制定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管委会日常管理工作,对管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进行监督;2、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事聘用、社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申报和管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3.负责公章、文电、会议、档案、打印、保密、接待、后勤服务、设备、资产和车辆管理;4、负责党、团、工、团和各级人大及CPPCC委员提案的办理;
(2)高新区经济发展局1,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2.负责高新区的经济建设、产业结构和产业政策,包括工业、科技方面的调查研究;撰写高新区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文章;3、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高新区项目的准备和申报;4、负责高新区企业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外贸、技术监督、质量管理和其他经济管理工作;
(3)高新区科技局1。根据国家、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区科技发展的战略、政策和措施,推进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2、研究制定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高新区创新资金(科技三项经费)和各类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3.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新区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成果中试、高新技术开发、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管理;加强组织、申报和争取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计划的引导资金和项目;4.指导高新区企业的科技工作;负责高新区科技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和管理;负责组织产学研联盟;;5.负责科技孵化器建设、项目引进和科技企业认定。
(4)高新区规划建设局1,负责编制高新区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建设规划的审查和衔接工作;2.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勘探、选址、定点工作,办理选址意见,办理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3、负责工程招投标、人防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和消防协调工作;4.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协调解决水、电、暖、汽、通讯设施正常运行和项目建设生产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负责高新区的绿化和环卫工作;
(5)高新区国土环境保护局(补充:白银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白银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1,负责编制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2.负责高新区土地征用、划拨、出让的审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证;3、负责地籍管理,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情况,调整和处理土地纠纷,查处违法用地;4、负责高新区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审批,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工作;5.负责高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6)高新区投资合作局1,负责投资项目的谈判、签约、立项、备案;2.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协调和落实;负责重大项目的跟进和实施;3.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的宣传策划、项目库建设和统计调查;
(七)高新区财政局1,负责编制高新区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分析上报预算执行情况;2、负责高新区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的管理,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决算的审核,负责高新区财务内部审计;3、负责高新区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审核、申报、签订贷款协议和财务核算、提款报账、办理还本付息等资金管理工作;4.负责高新区建设相关财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高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