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英的法官生涯

主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近200件,多为涉外、疑难或新类型,在各行各业影响较大。她审理的《香格里拉》、《椰风》的外观设计与商标权冲突一案,是国内首例依据修改后的《专利法》以与在先权利冲突为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案件。由于没有先例可循,给案件的审理带来困难。她在阅读了大量相关论文后,详细了解了立法背景,正确理解了立法意图,提出了保护在先权利的基本原则,确认申请与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相冲突的外观设计属于立即侵权,构成商标侵权,得到了合议庭的支持和肯定。这两起案件的判决得到了专家的重视和好评。在香港出版的《中国专利与商标》杂志上,有人评论说:“香格里拉案的判决为解决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利冲突问题提供了经典先例,为困扰业界已久的问题开辟了新的思路”。

国内两大互联网门户网站搜狐与新浪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涉及72张手机图片、7篇文章的权属及侵权认定,以及对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损害认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涉及法律关系复杂,证据丰富。光是庭审就持续了3天,工作量非常大。作为承办人,蒋英同志认真阅读了20多卷案卷,仔细研究了案情,提出了有理有据的解决办法,使案件得以顺利侦破,并被北京各大媒体广泛报道。在她主持的首例确认“彼得兔”商标权不侵权纠纷案中,多次走访工商局、商标局相关部门,咨询相关专家,查阅大量资料。在与合议庭多次研究后,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她首先以判例的形式明确了提起确认不侵权诉讼的前提条件。在秦少音诉北京融宝拍卖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中,她创造性地提出了未经作者许可使用作品进行拍卖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