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时,分别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补正通知书和意见陈述书,以及二者的区别。

专利更正需要更正通知书,通知书中只更正专利内容,不能陈述个人意见。专利补正时,如果觉得有个人,可以用意见陈述书向审查员说明,目的是陈述个人意见或陈述补正书无法表达的内容,让审查员理解你的修改意图,从而提高专利申请的通过率。因此,在修改专利时,必须使用修改书,只有在必要时才使用陈述意见。当然,意见陈述书也可以用在其他场合,比如当审查员对你的专利提出质疑时,你用意见陈述书进行解释,消除审查员的疑虑等等。

总之,补充和陈述可以一起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一个是侧重于专利的修改,一个是侧重于个人意见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