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是否被认可?
从法律和技术的角度来看,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早已成熟。其实早在2004年,电子签名法实施以来,大部分领域都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
除了法律和技术上的支持,今年以来,类似网上办公、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等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与其说是认可,不如说是大力推动。
据不完全统计,这是自2020年6月65438+10月以来,国家级重要机关(不含地方机关)第九次在论文(不含发言)中提及“电子签名”相关基础应用:
5438年6月+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诉讼简易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简易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电子诉讼”凸显。
2020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349号公告,指出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查询盖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和决定。
2020年2月,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强调“互联网+中的药学服务”规范化,强调审核、调配、核对电子处方的人员必须采用电子签名或在信息系统中留痕,确保信息可追溯。
2020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下发,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电子形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2020年3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高住房网上签约备案服务效率的意见》,鼓励使用电子合同进行住房交易。
2020年3月,中国司法部党组发布《关于加强党对公证行业的领导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明确了未来网上公证的范围,包括电子公证和网上电子证据保全的能力。
2020年5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网络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多处提到“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电子签名及相关数据安全。
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于2021,1年10月起施行。民法典重新确认了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确定了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成立地点和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与纸质合同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