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的分案申请?
所谓分案专利申请,是指当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时, 申请人可以在原申请提出后两个月内,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专利授予通知书之日或者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专利授予通知书之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将该专利申请分割为两项以上专利申请。
申请人申请分案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分案申请的,申请人申请的一项专利必须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二、分案申请的提出必须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超过两个月的期限视为放弃该分案申请;
三、提出专利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专利申请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