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已恢复上市股票的首日涨幅?

重新上市首日沪深两市涨停10%,创业板和科创板涨停20%。

沪深两市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为44%,首个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上海股票代码以60开头,深圳股票代码以00开头。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五个交易日之后涨跌幅限制为20%。创业板股票代码以30开头,科技创新板股票代码以688开头。

股票恢复上市当天不设涨幅限制。恢复上市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由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根据上市规则审核公司申请,批准公司恢复上市。股票恢复上市当日,涨跌停板是指当日证券交易价格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的幅度,以抑制过度投机,防止市场过度剧烈波动。一只股票涨到这个限度的最高价就是涨停,一只股票跌到这个限度的最低价就是涨停。限价是稳定市场的措施。在下列情况下,股票不受波动幅度限制:

1,主板新股上市首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股改股票(以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第一天复牌;

3.增发股票的上市日期;

4.一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的复牌日期,如合并后复牌;

5.股票恢复上市当日的涨幅。

股票恢复上市的条件非常严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期间,可以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第一份经审计的半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已实现盈利,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根据股票上市的有关规定,股票恢复上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已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

3.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65,438+00万元;

4.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正;

5.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6.经核查,保荐机构出具了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明确意见;

7.经核查,保荐机构出具了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的明确意见;

8.这些规则没有规定暂停或终止上市;

9.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一般情况下,交易所在收到上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文件后,会在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其上市申请的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交易日内,本所作出是否批准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批准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重新上市和上市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