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允许的价值重估?

你应该说的是公允价值的重估。请参考以下关于公允价值的信息: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于2007年从1开始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新标准的主要特点是与国际标准趋同,在很多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中国更快融入全球一体化奠定了基础。

在新准则体系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是公允价值的引入。长期以来,在财务会计中,资产的历史成本计量是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会计计量模式。在我国,会计计量一直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因此,新准则颁布后,很多人认为这是对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原有会计制度的颠覆。常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其实对历史成本有根深蒂固的依赖,任何记账都是基于真实的凭证。现行会计准则刚实施的时候,一些老会计对如何计提八项规定感到有些困惑。毕竟要看判决书,而不是原始凭证。因此,新准则的实施是对传统会计思维的全面挑战。

公允价值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公允价值可能早在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公告第4号《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970)和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意见第16号《企业合并》(1977)中就已经引入。265438号+0“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利息”(1971年)和29号“非货币性交易”(1973)。但最早提出公允价值概念的并不是这些公告或意见,而是美国著名会计师威廉·佩顿。早在1946年3月,佩顿教授就在《会计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会计中的成本与价值》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佩顿教授指出“成本和价值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概念。购买当天,成本和价值几乎相同,至少在大多数交易中是这样。对于支付媒介为非现金财产的交易,应当按照所转让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确定购买资产的成本。事实上,成本很重要,因为它大致等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82出版的IAS16《固定资产会计》中首次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

为什么要把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及其前身发布的公告和国际会计准则来看,解释并不完整。在评论为什么早先的会计实务理事会引用公允价值的概念时,FASB主任Foater指出,这是因为会计实务理事会专家认为“公允价值最忠实地反映了交易的实质”。在涉及金融工具的FAS107和FAS133公告中,FASB解释称,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对金融工具直接或间接隐含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的估计,公允价值信息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未来做出合理预测,并验证其先前预测的合理性;公允价值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使用者评价企业的投融资决策,从而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

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是由财务会计的目的决定的。根据美国财务会计的概念公告,财务会计的目的是“为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以及“会计信息应该对决策有用,应该具备两个主要品质,即相关性和可靠性”。与历史成本信息相比,公允价值信息反映的是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体价值的评价,可以与“资产负债表”很好地吻合,相关性更强。因此,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都将其作为会计计量的重要基础。

我国在新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后,立即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讨论。其中,有两种典型的观点:一种是认为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不完善,公允价值难以获得和操作;另一种是公允价值较好,但公允价值信息不足,公允价值估计存在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高成本,容易被操纵,导致会计计量不真实。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经营模式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政府行为也更加商业化和市场化。企业对公允价值的内在需求日益增长。事实上,一些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变相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

比如,上世纪90年代,山东省某上市公司股价操纵案震惊全国。当时公司股价长期保持上涨,是因为上市公司对其拥有的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进行了重估,按照评估值进行了账务调整,相应增加了资本公积,然后将这部分资本公积按照1: 1的比例转增股本。即每65,438+00股送65,438+00股。虽然当时公司被证监会处罚,但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可能也反映了我国早期企业引入公允价值的强烈愿望。

近年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增长速度。房地产和基础材料的市场价格一直在上涨,甚至上涨了几倍,无形资产的价值也越来越多地体现出来,包括商誉、专利和人力资源。对于一些历史悠久的老企业,严格来说,在现行的标准框架体系下,其会计报表很难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避免使用公允价值导致企业会计处理不一致,无法在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上找到更好的平衡点。与此同时,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之间始终存在较大差异。比如:

一.不动产和固定资产

中国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IAS)允许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基础上按公允价值对其进行重估,即固定资产的价值以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去按重估价值计算的累计折旧余额来表示。

二。无形资产

在所有者投入资本的无形资产计量中,我国按照投资者确认的价值计量;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租赁

在承租人对融资租赁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的计量方面,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人应当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原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以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入账;国际会计准则根据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认资产和负债。对于售后租回交易,如果认定为经营租赁,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租赁期内按照租赁款的比例进行递延和分摊;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如果销售价格低于公允价值,应立即确认损益。但是,当损失可以用低于市场价格的未来租赁付款弥补时,应当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照租赁付款的比例进行递延和分摊。高于公允价值的,高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应当递延,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四。非货币交易

在我国,以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不确认利得或损失;《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所有资产转换交易都应以公允价值计量,除非交易不是商业性的,或者收到和放弃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此时,废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接收资产的成本。主体能够可靠确定接收或放弃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将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接收资产的成本,除非取得资产的成本更为可靠。

动词 (verb的缩写)企业合并

在中国,如果是控股合并,就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来衡量。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产生了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问题,因此将投资成本与投资企业拥有的被投资企业“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如果合并包括换股合并,可以采用购买法(即以账面价值计量)或权益法(即以公允价值计量)。在中国资本市场,几乎所有的实际合并案例都选择了股权合并法;IAS规定所有企业的合并只允许采用购买法,严格限制使用权益结合法,而FASB则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

在商誉的计量上,中国是购买成本与在被购买企业净资产中所占份额的差额(除非某公司购买100%股份,否则按照取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量),而在少数股东权益的计量上,中国必须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可以用公允价值或历史成本计量。

上述因规避公允价值而导致的差异,也暴露出企业会计核算中越来越多的矛盾。以非货币性交易为例,由于置入资产的账面价值是要计量的,在实际核算中可能会出现很多缺陷。

例如,湖南某上市公司2004年4月公告称,当地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同意帮助上市公司支付2.27亿元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公司将其持有98%股份的销售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全部以654.38+9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国有公司,差额由上市公司以现金补足。这些应收账款原账面价值2.6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6.5432亿元。

上市公司认为这是两个独立的业务,购地和回款,会计处理如下:借款:土地使用权2.27亿元;其他应付款65,438元+0.92亿元;银行存款3500万元人民币;借款:其他应付款65,438元+0.92亿元;应收账款65,438元+0.92亿元;实际核销坏账损失0.76亿元。同时转回超额坏账准备:借:坏账准备654.38元+0.09万元;贷款:应收账款0.76亿元;管理费用3300万元。为慎重起见,公司在2003年底专门询问了国家相关部门。部门负责同志指出,此项业务属于债务重组,转回的坏账准备应计入当期资本公积,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土地使用权2.27亿元;其他应付款65,438+0.92亿元;银行存款3500万元;其他应付款65,438+0.92亿元;坏账准备65,438+09万元;应收账款2.68亿元;资本公积3300万元;据该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上述业务仍分为两笔交易,第一笔与上市公司处理一致。然而,一些会计学者和专家对此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这两项业务可以合二为一,属于资产置换业务,属于非货币性交易。根据“应收款项交换一项或多项资产时,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作为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涉及多项资产的,交换的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按照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占交换的所有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的规定,会计处理如下:

借:土地使用权654.38+0.94亿元坏账准备654.38+0.90亿元贷:应收账款2.68亿元银行存款0.35亿元。本质上,这确实是一种债权换土地的非货币交易。按照现行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的核心思路是以置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置入资产的价值,但公司会计最终以国家有关部门的意见为准,实际上变相引入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置入资产的概念。问题在于对这类业务的理解,无论是债务重组还是非货币交易。不同的理解会导致不同的会计处理结果。如果非货币性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就不会出现上述问题,无论是一项业务还是两项业务,会计处理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假设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或上市公司有2.3亿元以上的资金用于周转,并以实际转移资金完成交易,那么上述交易不仅分为两笔业务,会计处理也变得非常简单,公司避免了非货币交易,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按交易价格适当入账。

从以上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将公允价值引入我国会计准则框架是大势所趋。就会计的职能而言,是客观反映信息,会计改进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种质量特征就是美国财务概念框架(CF)中概括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试想,在房价上涨了近10倍的市场背景下,企业的房地产价值只能通过账面原值来体现。这类会计报表的相关性和可比性如何?当然,现有的会计准则确实对遏制利润操纵、提高企业利润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企业为了规避这些规定,增加了交易成本。这种用会计准则对抗会计黑洞的做法虽然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其成本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悖,事实上也是堵不住的。表面上看,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迅速减少,但实际上,由于会计准则的经济后果,更多的经济行为不是基于市场规则而是基于会计规则,如售后回购,债务重组被设计为资产(股权)转让,非货币性交易被分解为若干货币性交易。所以,与其“堵”,不如“疏”。既要遏制利润操纵(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又要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趋同(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比性)。两者之间的矛盾需要协调,主要表现在公允价值的非主导使用和严格限制。性和严格的限制。

杨月芬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