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新保险公司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2月28日)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在港区“建立特殊机制、实施特殊政策”的情况。

(1)市发改委副主任肖林介绍上海在临港地区“建立特殊机制、实施特殊政策”的背景及相关情况。

港口区的发展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长远来看,是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空间。目前是上海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引擎。为了加快临港地区的发展,从去年开始,市委、市政府组织力量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去年9月,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在临港地区建立特殊机制、实施特殊政策的意见》(简称“双特”政策)。“双特”政策的出台,将为临港加快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强产城融合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第一,关于港区的功能定位。

加快临港地区发展,需要高起点规划临港地区的战略定位。临港“双特”政策意见提出,临港地区突出高端制造、R&D创新、综合服务、生态宜居功能,成为R&D创新能力强、高端制造业集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引领区,优质高效服务的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设施完善、生活便利、功能多样的现代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港区要基本建成高端制造业要素高度集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效联动的“智慧城市”,产业宜居、产城融合的现代化滨海新城,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第二,关于港口地区的工业发展。

推动港区真正成为上海面向未来的重要发展引擎,需要高起点规划和集聚现代产业体系。港口“双特”政策提出,要加快发展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和两大支撑产业:一是做强做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能源装备、海洋装备、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大型物流装备和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成套设备等。二是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环境保护、数控机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等。第三,大力发展先进的海洋经济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海洋产业技术研发、海洋技术孵化、产业化和技术交易、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会展等。同时,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城市功能性服务业。

第三,关于在港口地区建立的特殊机制。

建立专门机制是突破临港地区加快发展瓶颈的制度安排。口岸准入“双特”政策提出,按照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强产城融合的战略定位,加强政策整合、创新突破,建立八大专项机制。主要是:

统一管理和地方结算机制。进一步完善港区管理体制,加快形成高效便捷、统一协调的管理服务机制。目前,港区管理体制调整已经完成,成立了港区管委会和南汇新城(镇)。

收入保留和城市支持机制。按照“市区联动、加大投入、重点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实行市区同步支持的“钱港就近使用”。

规划滚动修订,强化产城联动机制。结合浦东新区土地利用规划滚动修编试点,优化临港地区土地利用规划,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深化和完善港口总体规划,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产城融合规划布局。

优势互补,发展机制多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吸引资金雄厚、经验丰富的开发商参与临港地区的土地前期开发。进一步增强临港现有开发主体的投融资能力,加快开发,提高建设水平。

宜居优先,配套机制先进。以人为本,提前规划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优先配置一批优质社会资源,加强商业和城市设施协调发展,加快吸引和聚集人气。

支持创新创业和聚集创业人才的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全流程服务,优化创业生活环境,加快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集聚香港。

第四,关于港区实行的特殊政策。

特殊政策的实施是加快临港地区发展的更具支持性的政策保障。* * *配套政策24条。

第一,进一步向临港放权。市、区政府继续简政放权给港区管理机构,以项目建设全过程为重点,将涉及的行政审批权充分授权、委托或派驻,实现审批重心下移,“办港事、办港事”。

二是建立临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港区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项目审批受理和办结(报国家审批的项目除外),强化项目审批咨询服务功能。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专项资金市级贡献在保持第二轮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对注册地、经营地在临港工业区的企业缴纳的新增市级税收,经市政府批准后,按一定比例用于增加专项发展资金。浦东新区和奉贤区港口相关税收的区级收入都留在港区。港区内市、区两级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国家和本市预留的专项资金后,全部用于支持港区发展。

四是港区土地指标单列,耕地平衡。临港工业区工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益项目用地指标单列,全市统筹耕地占补平衡。对南汇新城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环境设施等公益性设施,单独列出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全市统筹。

五是加大对临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该市承担17国家重大专项,以及航空零部件、新能源装备、工业机器人、精密制造、电子信息装备等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优先考虑港口布局。市财政安排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10%由港区管理机构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统筹使用。

第六,加大人才吸引和集聚政策支持力度。重点临港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落户。对港区内企业和重点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以办理人才居住证。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在临港工作生活的人员可以获得特殊积分。

(二)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中雨介绍《上海港地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情况。

《上海港地区管理办法》于2012、12、12以市政府96号令发布,自2013、12起实施。此次立法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在临港地区建立特殊机制、实施特殊政策的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在《办法》中充分体现了需要通过立法固化的改革措施。《办法》的前身是市政府2010制定的《上海临港工业区管理办法》。原办法适用于临港工业区,生产城市分开;新《办法》适用于整个港区,加强产城融合。《办法》第二十四条,其主要内容包括:

首先是突出港区改革的目的。

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此次港区改革的重要目的是实现港区“两集聚一加强”,即“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加强产城融合”。为了在立法层面突出这次改革的导向和目的,将上述内容写入立法目的。

二是明确港区的功能定位。

“双特”政策对港区的功能定位做了比较完整的表述。为了在《办法》中得到体现,满足立法表述的要求,在第三条中概括了功能定位的核心内容。具体表现为“突出高端制造、R&D和创新、综合服务和宜居生活功能,把临港地区建设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引领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现代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三是调整港区管理体制和管辖范围。

上海临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和南汇新城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上海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法》第四条调整了管委会的名称,明确管委会是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委托管理浦东新区,负责整体推进港区的开发建设。同时,在第二条中将管理区域范围扩大为“临港区域由中心区(南汇新城)、主工业区、综合区、重型装备工业区、物流园区和临港奉贤分区组成”,东、南边界调整为“东部和南部规划岸线围成的区域,不含洋山保税港区(陆域)”。

四是建立保障机制,促进临港地区发展。

为巩固港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成果,“双特”政策在港区建立了八项特殊机制。考虑到这些机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落实,为有助于对未来工作形成保障和约束,在《办法》第五条中充分体现了这些机制,主要包括: (一)高效便捷、统一协调的管理服务机制;(二)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3)工业用地高效利用机制;(4)滚动修订规划,强化产城联动机制;(五)优势互补、多元化发展机制;(6)宜居优先,配套机制先进;(七)支持创新创业和人才聚集机制;(八)政府部门牵头的机构集聚机制。

第五,加强对港口地区的金融支持。

根据“双专”政策关于加强临港地区金融支持的规定,《办法》在第六条中作出了三项规定:一是设立临港地区专项发展基金;二是加大对港区的市级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三是要求浦东、奉贤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六是明确了管委会的日常管理事务和行政审批事项。

“双特”政策建立了“统一管理、就地解决”的机制,要求市区两级政府继续简政放权给临港地区的管理机构,实现“临港办事、临港办理”。为此,《办法》第九条确定了十类管委会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第十一条中,明确了管委会将承担六种日常管理事务。同时,《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要求各主管部门加强对管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管委会应当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规范行政审批实施和日常管理。

此外,《办法》还对口岸地区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第十三条)、吸引机构聚集(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吸引人才(第十九条)等方面作出了较为完整和具体的规定。

在各方合作下,港区将成为上海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拓展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战略空间、实现“上海制造”向“中国制造”转变发挥重要作用。

(3)临港片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朱家军介绍与临港“双特”政策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为落实“双特”政策和管理措施的相关精神,口岸管委会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政策,简称“口岸30条”。

一、港区的总体情况

临港地区位于上海市东南角,长江与杭州湾交汇处,北临浦东机场,南临洋山深水港。拥有13公里的海岸线,拥有得天独厚的码头资源。规划面积315平方公里,由装备工业区、物流园区、主体工业区、综合区、临港奉贤园区、海洋高新区、南汇新城组成。目前,临港地区已初步形成立体交通网络:通过浦东铁路与全国铁路网相连,通过两条高速公路与长三角交通网相连,通过即将开通的地铁16号线与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相连。2万吨级港口码头即将建成,航运、空运、铁路、公路、内河“五龙汇聚”的综合区位优势将加速显现。

港区的开发建设在全市具有重要地位,是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空间。自2003年开始开发建设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截至2012年末,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6亿元,工业总产值保持年均45%的增长速度,形成了新能源装备、整车及零部件、船舶关键零部件、海洋工程、工程机械、民航、战略性新兴产业“6+1”产业格局,引进中国海事博物馆、上海中学东校区、上海六院东校区等已全部迁入,同时,

2013年,随着“双特”政策的正式实施,临港地区将进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力争未来三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

第二,双特政策的制度保障和实施

市委、市政府作出在港区实行“双特”政策的重大决策后,港区管理体制随即进行了调整。实行“管办合一”,即开发区管委会与政府合并为一套人马,撤销原临港工业区管委会、浦东新区南汇新城管委会、深港街道、芦潮港镇等4个单位,成立浦东新区临港开发建设和南汇新城管委会,形成临港地区统一规划、开发、管理的全新格局。同时,浦东新区经信委、农委落户临港地区,新区工商、税务部门在临港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在临港地区办公的行政人员超过1,000人。建立临港行政服务中心,12业务部门相继进驻,开设服务窗口36个,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80项,初步形成了一门式优质服务体系。

为贯彻落实“双特政策”精神,经听取市、区相关部门、发展主体和港区重点企业意见,结合港区实际,港区管委会制定了港区30条实施政策。

三、港口三十的主要内容

总体上看,港区仍处于大投资、大开发阶段,开发量大、任务重,“平地兴产、平地建城”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快发展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的关键是着力突破瓶颈问题,体现加快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集聚、产城融合强化的战略导向。为此,《临港三十条》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1)关于产业功能集聚。一是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在资金支持方面,在市、区倾斜支持的基础上,临港管委会将拿出部分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七大类项目。在资金支持方面,设立以国有资产为主的种子基金1亿元,吸引社会资金设立临港产业基金1亿元。在企业贡献奖励中,重点企业对区级的新增贡献用于支持其发展。希望通过以上优惠政策,提升临港地区高端制造企业的竞争力。二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方面,规划建设商务集聚区,鼓励企业在港区设立总部。在“三新”企业方面,支持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等“三新”企业、软件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生活服务业方面,对社区内有连锁品牌和必要经营业态的城市生活服务企业,给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奖励。希望通过以上优惠政策,聚集现代服务企业在港区发展。

(2)关于吸引和聚集人才。在人才引进方面,在国家、市、区奖励的基础上,临港管委会还将对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区级同等奖励。在人才登记和奖励方面,港区企业和重点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可直接落户或办理人才居住证;高端人才和总部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其对区级新增贡献用于奖励此类人员;重点基础教育和医疗机构的人才,按月给予来港津贴。在住房和养老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购买公租房,个人可以购买“双定双限房”;率先在港区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和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希望通过以上优惠政策,加快港区人口聚集,吸引高端人才。

(三)关于综合成本的有效控制。在土地成本上,确保港区成为上海的土地成本洼地。土地出让方面,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工业项目用地、大城市综合设施用地、重大功能项目用地可有计划出让。在绿化平衡方面,临港工业区实行园区整体平衡。希望通过以上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在临港地区投资发展的成本。

(4)关于综合配套环境。公共交通方面,完善地铁短途公交,规划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系统。在生活配套方面,提供高质量的生活配套服务,为中高端人才提供子女上学便利和自身就医绿色通道,鼓励各类大型活动在临港举办。希望通过以上优惠政策,加快完善港区生活设施,实现产城融合。

从24项“双特”政策到30项“临港”政策,临港地区的特殊政策正在逐步落实。下一阶段,针对临港30条政策中的每一条,临港地区管委会还将编制操作细则,使“双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更具操作性,促进临港地区快速发展。

(来源:中国上海网站2065438+2003年2月28日)

延伸阅读:如何买保险,哪个好,教你如何避开保险的这些“坑”。